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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推进符合条件的乡改镇、镇改街!闽侯、连江机会来了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5.10.27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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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5年10月9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福州市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5—2028年)的通知”。

 

《福州市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5—2028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相关部门,请认真组织实施。

该《实施方案》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围绕发展目标,制定了五大领域22项具体任务,一方面逐项对应省《实施方案》各项重点任务,研究提出我市贯彻落实举措,另一方面根据福州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特点,在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城市副中心发展、加快县城集聚发展、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等方面突出福州特色和福州模式。

一是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涵盖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农业转移人口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渠道、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等7项重点任务。

二是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涵盖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建设、推动城市副中心发展、加快县城集聚发展、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打造高能级产业平台等5项重点任务。

三是实施都市圈高质量建设行动,涵盖健全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机制、完善交通高效强圈、构建产业优质强圈、打造生活品质强圈等4项重点任务。

四是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涵盖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建设宜居韧性城市、推进绿色智慧城市建设等3项重点任务。

该方案明确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建设。

支持福清、闽侯等常住人口多、城镇化率低的县(含县级市,下同)加快城镇化潜力地区产业导入,建立以龙头企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培育机制。推动闽侯、连江等与中心城区相毗邻、发展动力较强的县,发展成为拓展区,推动位于中心城区拓展区的乡镇与中心城区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乡改镇、镇改街。

有序推动县政府驻地镇改街工作,调节空间发展秩序,增强区域发展活力。支持具备创建基础、发展路径清晰的县率先开展设区市副中心、强县城、县城副中心等试点建设。

 

据悉,与福州中心城区相毗邻闽侯县、连江县,不少乡、镇经济实力较强,符合乡改镇、镇改街的条件。

《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明确,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福州市辖区(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和长乐区)等城市核心区(其中晋安区不含北部宦溪镇、寿山乡和日溪乡三个乡镇),闽侯县荆溪镇、上街镇、南屿镇、南通镇、尚干镇、祥谦镇、青口镇以及连江县琯头镇等城市外围组团,总面积2207平方公里。包括闽侯七个镇和连江县的琯头镇。

海西房产网查询获悉,2020年9月,闽侯竹岐乡发布通告,宣布启动撤乡设镇工作。同年10月鸿尾乡、洋里乡也陆续发布公告,为了更好得促进洋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将正式启动撤乡设镇全面工作。

2021年3月,闽侯县民政局在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回复称:竹岐乡、鸿尾乡、洋里乡撤乡设镇已经启动,正在有序推进,目前进入社会风险评估阶段。

2022年1月,闽侯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在县科技中心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鸿尾乡和竹岐乡撤乡设镇工作情况的报告。

此外,连江县的潘渡乡、江南乡、下宫乡分别于2020年9月29日、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1月17日正式撤乡设镇。

据连江县人民政府官网此前公布的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在今后五年的具体奋斗目标中,提到实现蓼沿、安凯撤乡设镇。

 

【附原文】  

  福州市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

  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5—2028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相关部署,高质量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8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至75.5%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9以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潜力地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明显加快,福州都市圈辐射带动作用更加凸显,全面建设人民宜居、安全韧性、绿色智慧城市,人民高品质生活实现更大突破,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

  (一)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推进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功能衔接并轨,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继续实施“零门槛”落户政策,进一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落实居住证互通互认工作,实现在“福州都市圈”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时间、持有居住证居住年限连续计算,凭证享受当地基本公共服务。拓展“互联网+户政”服务举措,持续推出“全程网办”项目,实现更多户政业务“一趟不用跑”。进一步提升电子证照应用率、提高电子证明协查效率,凡是可通过数据共享、证明协查等方式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供,精简申请人办事材料。〔责任单位:福州新区管委会(长乐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福州新区管委会(长乐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动农业转移人口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大农业转移人口技能提升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力度,每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万人次,2025—2028年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推进福州数字经济人才市场、“福你就业”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速裁团队)建设。建设规范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加大失业保险保障力度,推行按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三)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启动教育专项规划修编,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动态调整学位和教职工编制。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6%以上,力争2026年所有县(市)区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认定。推动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待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率保持在96%以上。落实“长幼随学”政策,为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提供便利。加强随迁子女中考、高考报名政策宣传,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和录取。持续提升“教育入学一件事”便民化服务水平,完善“榕教之窗”平台功能,简化操作流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

  (四)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将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采取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保障方式。推进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盘活闲置资产,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因地制宜、以需定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2025—2028年全市新增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0.5万套(间)。完善《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转换和退出机制,结合实际给予新开户灵活就业人员阶段性缴存补贴政策,帮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到低息购房贷款的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五)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在福州市就业的各类农业转移人口均可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无障碍转移。优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结构,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专项行动。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每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居民医保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非本地户籍对象,由急难发生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予以急难型临时救助。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探索本市户籍人口在经常居住地申请低保。(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六)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渠道。鼓励和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加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参与基层治理。结合“一老一小一新”重点项目等,组织志愿服务队伍开展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政策宣传、生活辅助、法律援助等服务。依托“福州市海峡女性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福州市海峡家政服务中心”等平台,为农村转移人口妇女群体提供职业规划指导、就业岗位推荐、家政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聚焦青年农业转移人口急难愁盼,依托“青年驿站”“青年夜校”,常态化举办交流联谊、专业培训、志愿服务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团市委、市妇联)

  (七)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用好省对市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完善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制度。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保障机制,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

  (八)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建设。支持福清、闽侯等常住人口多、城镇化率低的县(含县级市,下同)加快城镇化潜力地区产业导入,建立以龙头企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培育机制。推动闽侯、连江等与中心城区相毗邻、发展动力较强的县,发展成为拓展区,推动位于中心城区拓展区的乡镇与中心城区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乡改镇、镇改街。有序推动县政府驻地镇改街工作,调节空间发展秩序,增强区域发展活力。支持具备创建基础、发展路径清晰的县率先开展设区市副中心、强县城、县城副中心等试点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项目建设,并给予资金支持。坚持优中选优,依法依规高质量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支持乡镇联建片区、联建村申报。同时,支持乡镇联建片区、联建村合理纳入各类试点和政策的基本单元,并予以倾斜支持。对创建成效突出的试点地区给予倾斜支持。推进贯通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数字化平台应用工作,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数据管理局、市司法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九)推动城市副中心发展。加强福清等城市副中心同中心城区联动,聚焦化工新材料等优势产业集群,培育重点产业链延伸配套,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协同发展,力争到2028年全市制造业链主培育企业达50家。进一步强化县城与中心城区和周边县城的快速交通连接,动建福州至福清高速公路,推进政永高速闽侯洋里至小箬段、闽清至永泰高速等项目前期工作。参照中心城区标准配套建设高能级的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强县扩权,依法依规赋予城市副中心县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责任单位: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加快县城集聚发展。持续落实县域重点产业链“六个一”工作机制,力争新增省级以上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6个。围绕乡村特色产业,2025年计划新培育市级(含)以上四类园区50个以上,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园)、一县多园”的现代农业梯次发展格局。依托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就业能力强的1—2条县域重点产业链,稳定扩大县城就业岗位。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每年提升40个村级文化服务中心。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到2028年全市一级达标高中累计达32所,95%以上的公办高中完成达标创建。加强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建设,到2028年常住人口30万以上的县至少1所县级医院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至少1所县级医院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责任单位: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一)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支持扩权赋能经济强镇,按照常住人口规模优化市政和公共服务设施,独立或抱团开展小城市建设。总结永泰县、闽清县镇村规划联编试点经验,进一步指导、提升中心镇建设水平。加强中心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并向周边乡镇延伸覆盖。有序推进乡镇片区联建,指导编制乡镇级行政区划设置总体规划,审慎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乡级行政区划调整。2025年完成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责任单位: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二)打造高能级产业平台。推进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加快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每年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改项目120项以上,到2028年全市技改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深化“智改数转”,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培育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到2028年累计达90家。深化新一轮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每年实施重点项目200项以上,到2028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入园率在现有基础提高30%。建立健全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深化新时代山海协作,推动南平(福州)产业创新孵化中心等“科创飞地”“产业飞地”建设。探索山海协作园区在GDP、财政税收等方面的分配分担机制。谋划储备和滚动实施一批山海协作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四、实施都市圈高质量建设行动

  (十三)健全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机制。用好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福州都市圈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谋划生成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福州都市圈重点协作项目等。健全都市圈对口部门常态化对接机制,研究制定部门协作活动方案。(责任单位:市闽东北协同办、市发改委)

  (十四)完善交通高效强圈。推动福州地铁第三期建设规划项目报批建设,加快推进福莆宁城际铁路F2、F3线。2025—2028年福州都市圈新增高速公路里程31.5公里,新增轨道交通里程87公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福州地铁集团、福州左海集团)

  (十五)构建产业优质强圈。持续引导新增的商贸物流项目往四城区外区域落地发展。深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建设,打造以大学城、东南(福建)科学城为引领的“双核两廊十四片”科创走廊。加快中国(福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好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拓展、加密货运包机航线,优化海外仓布局,对重点市场、重点产品举办资源对接、培训、沙龙活动,助力跨境电商企业“走出去”,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融合发展,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十六)打造生活品质强圈。推进福州都市圈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中小学合作共建,扩大优质基础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动都市圈职业教育联盟发展,深化校际交流合作,联合举办闽东北协同发展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持续推进都市圈肝病、儿科、骨科等专科联盟发展,推动孟超肝胆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开工建设。推动医学检验检查结果跨地区、跨机构共享互认。整合高铁沿线文化旅游资源,推出“一程多站”主题旅游线路,鼓励各地旅游协会加强协作,推出旅游套票。持续推进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推动更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跨城市“一网通办”。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联防联控格局。建立建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提升应急救援协同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闽东北协同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应急管理局)

  五、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

  (十七)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推动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有序实施城镇房屋建筑更新改造和加固工程,全面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对2001年初至2005年底前建成,基础设施不完善的老旧小区实施更新改造。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5个。将“一老一小”人群需求作为重点,推进社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加快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加快推进家门口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改造)功能集成的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配套建设社区托育服务设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2025年建设4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十八)加快建设宜居韧性城市。开展推动老化管道更新改造试点工作,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以内。推进闽江干流防洪工程(福州段)等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每年新改建雨水管网60公里,到2028年力争六城区建成区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达50%以上。持续开展供水管网新建改造及增压泵站建设,到2028年新建改造供水管网200公里,加强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完善城市供水水质在线监测体系。持续开展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更新,到2028年计划完成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更新62公里。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市县乡(镇)三级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格局及“海陆空林地”立体化防控格局,持续完善实体化运行的社会治安防控中枢。(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公安局)

  (十九)推进绿色智慧城市建设。完善福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8年全市建成2.25万个以上公共充电桩,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千兆城市”建设,实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试点工程。(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数据管理局、市通管办)

  六、健全新型城镇化推进体制机制

  (二十)构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深入探索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路径,形成低效用地再开发“福州经验”“福州样板”。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合理安排义务教育校舍、保障性住房等用地指标。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加快推进支持低效用地再开发、妥善处置存量闲置土地等政策出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安全前提下,鼓励土地混合开发、空间复合利用,支持存量建筑实施用途转换。(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二十一)健全城镇化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和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城镇化项目建设。指导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项目、都市圈建设项目申报专项债券资金需求,争取更多相关项目成功入库发行。(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二十二)完善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机制。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压茬推进重点任务。夯实城镇人口统计基础,逐步建立城市市域、市区、城区常住人口常态化统计发布机制,科学开展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更新维护工作。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务院行动计划和省、市实施方案,细化政策举措和项目清单,切实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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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5年10月9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福州市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5—2028年)的通知”。

 

《福州市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5—2028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相关部门,请认真组织实施。

该《实施方案》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围绕发展目标,制定了五大领域22项具体任务,一方面逐项对应省《实施方案》各项重点任务,研究提出我市贯彻落实举措,另一方面根据福州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特点,在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城市副中心发展、加快县城集聚发展、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等方面突出福州特色和福州模式。

一是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涵盖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农业转移人口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渠道、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等7项重点任务。

二是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涵盖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建设、推动城市副中心发展、加快县城集聚发展、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打造高能级产业平台等5项重点任务。

三是实施都市圈高质量建设行动,涵盖健全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机制、完善交通高效强圈、构建产业优质强圈、打造生活品质强圈等4项重点任务。

四是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涵盖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建设宜居韧性城市、推进绿色智慧城市建设等3项重点任务。

该方案明确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建设。

支持福清、闽侯等常住人口多、城镇化率低的县(含县级市,下同)加快城镇化潜力地区产业导入,建立以龙头企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培育机制。推动闽侯、连江等与中心城区相毗邻、发展动力较强的县,发展成为拓展区,推动位于中心城区拓展区的乡镇与中心城区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乡改镇、镇改街。

有序推动县政府驻地镇改街工作,调节空间发展秩序,增强区域发展活力。支持具备创建基础、发展路径清晰的县率先开展设区市副中心、强县城、县城副中心等试点建设。

 

据悉,与福州中心城区相毗邻闽侯县、连江县,不少乡、镇经济实力较强,符合乡改镇、镇改街的条件。

《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明确,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福州市辖区(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和长乐区)等城市核心区(其中晋安区不含北部宦溪镇、寿山乡和日溪乡三个乡镇),闽侯县荆溪镇、上街镇、南屿镇、南通镇、尚干镇、祥谦镇、青口镇以及连江县琯头镇等城市外围组团,总面积2207平方公里。包括闽侯七个镇和连江县的琯头镇。

海西房产网查询获悉,2020年9月,闽侯竹岐乡发布通告,宣布启动撤乡设镇工作。同年10月鸿尾乡、洋里乡也陆续发布公告,为了更好得促进洋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将正式启动撤乡设镇全面工作。

2021年3月,闽侯县民政局在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回复称:竹岐乡、鸿尾乡、洋里乡撤乡设镇已经启动,正在有序推进,目前进入社会风险评估阶段。

2022年1月,闽侯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在县科技中心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鸿尾乡和竹岐乡撤乡设镇工作情况的报告。

此外,连江县的潘渡乡、江南乡、下宫乡分别于2020年9月29日、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1月17日正式撤乡设镇。

据连江县人民政府官网此前公布的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在今后五年的具体奋斗目标中,提到实现蓼沿、安凯撤乡设镇。

 

【附原文】  

  福州市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

  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5—2028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相关部署,高质量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8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至75.5%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9以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潜力地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明显加快,福州都市圈辐射带动作用更加凸显,全面建设人民宜居、安全韧性、绿色智慧城市,人民高品质生活实现更大突破,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

  (一)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推进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功能衔接并轨,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继续实施“零门槛”落户政策,进一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落实居住证互通互认工作,实现在“福州都市圈”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时间、持有居住证居住年限连续计算,凭证享受当地基本公共服务。拓展“互联网+户政”服务举措,持续推出“全程网办”项目,实现更多户政业务“一趟不用跑”。进一步提升电子证照应用率、提高电子证明协查效率,凡是可通过数据共享、证明协查等方式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供,精简申请人办事材料。〔责任单位:福州新区管委会(长乐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福州新区管委会(长乐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动农业转移人口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大农业转移人口技能提升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力度,每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万人次,2025—2028年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推进福州数字经济人才市场、“福你就业”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速裁团队)建设。建设规范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加大失业保险保障力度,推行按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三)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启动教育专项规划修编,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动态调整学位和教职工编制。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6%以上,力争2026年所有县(市)区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认定。推动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待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率保持在96%以上。落实“长幼随学”政策,为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提供便利。加强随迁子女中考、高考报名政策宣传,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和录取。持续提升“教育入学一件事”便民化服务水平,完善“榕教之窗”平台功能,简化操作流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

  (四)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将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采取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保障方式。推进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盘活闲置资产,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因地制宜、以需定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2025—2028年全市新增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0.5万套(间)。完善《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转换和退出机制,结合实际给予新开户灵活就业人员阶段性缴存补贴政策,帮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到低息购房贷款的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五)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在福州市就业的各类农业转移人口均可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无障碍转移。优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结构,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专项行动。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每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居民医保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非本地户籍对象,由急难发生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予以急难型临时救助。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探索本市户籍人口在经常居住地申请低保。(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六)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渠道。鼓励和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加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参与基层治理。结合“一老一小一新”重点项目等,组织志愿服务队伍开展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政策宣传、生活辅助、法律援助等服务。依托“福州市海峡女性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福州市海峡家政服务中心”等平台,为农村转移人口妇女群体提供职业规划指导、就业岗位推荐、家政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聚焦青年农业转移人口急难愁盼,依托“青年驿站”“青年夜校”,常态化举办交流联谊、专业培训、志愿服务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团市委、市妇联)

  (七)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用好省对市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完善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制度。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保障机制,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

  (八)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建设。支持福清、闽侯等常住人口多、城镇化率低的县(含县级市,下同)加快城镇化潜力地区产业导入,建立以龙头企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培育机制。推动闽侯、连江等与中心城区相毗邻、发展动力较强的县,发展成为拓展区,推动位于中心城区拓展区的乡镇与中心城区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乡改镇、镇改街。有序推动县政府驻地镇改街工作,调节空间发展秩序,增强区域发展活力。支持具备创建基础、发展路径清晰的县率先开展设区市副中心、强县城、县城副中心等试点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项目建设,并给予资金支持。坚持优中选优,依法依规高质量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支持乡镇联建片区、联建村申报。同时,支持乡镇联建片区、联建村合理纳入各类试点和政策的基本单元,并予以倾斜支持。对创建成效突出的试点地区给予倾斜支持。推进贯通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数字化平台应用工作,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数据管理局、市司法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九)推动城市副中心发展。加强福清等城市副中心同中心城区联动,聚焦化工新材料等优势产业集群,培育重点产业链延伸配套,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协同发展,力争到2028年全市制造业链主培育企业达50家。进一步强化县城与中心城区和周边县城的快速交通连接,动建福州至福清高速公路,推进政永高速闽侯洋里至小箬段、闽清至永泰高速等项目前期工作。参照中心城区标准配套建设高能级的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强县扩权,依法依规赋予城市副中心县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责任单位: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加快县城集聚发展。持续落实县域重点产业链“六个一”工作机制,力争新增省级以上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6个。围绕乡村特色产业,2025年计划新培育市级(含)以上四类园区50个以上,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园)、一县多园”的现代农业梯次发展格局。依托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就业能力强的1—2条县域重点产业链,稳定扩大县城就业岗位。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每年提升40个村级文化服务中心。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到2028年全市一级达标高中累计达32所,95%以上的公办高中完成达标创建。加强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建设,到2028年常住人口30万以上的县至少1所县级医院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至少1所县级医院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责任单位: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一)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支持扩权赋能经济强镇,按照常住人口规模优化市政和公共服务设施,独立或抱团开展小城市建设。总结永泰县、闽清县镇村规划联编试点经验,进一步指导、提升中心镇建设水平。加强中心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并向周边乡镇延伸覆盖。有序推进乡镇片区联建,指导编制乡镇级行政区划设置总体规划,审慎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乡级行政区划调整。2025年完成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责任单位: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二)打造高能级产业平台。推进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加快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每年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改项目120项以上,到2028年全市技改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深化“智改数转”,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培育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到2028年累计达90家。深化新一轮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每年实施重点项目200项以上,到2028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入园率在现有基础提高30%。建立健全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深化新时代山海协作,推动南平(福州)产业创新孵化中心等“科创飞地”“产业飞地”建设。探索山海协作园区在GDP、财政税收等方面的分配分担机制。谋划储备和滚动实施一批山海协作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四、实施都市圈高质量建设行动

  (十三)健全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机制。用好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福州都市圈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谋划生成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福州都市圈重点协作项目等。健全都市圈对口部门常态化对接机制,研究制定部门协作活动方案。(责任单位:市闽东北协同办、市发改委)

  (十四)完善交通高效强圈。推动福州地铁第三期建设规划项目报批建设,加快推进福莆宁城际铁路F2、F3线。2025—2028年福州都市圈新增高速公路里程31.5公里,新增轨道交通里程87公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福州地铁集团、福州左海集团)

  (十五)构建产业优质强圈。持续引导新增的商贸物流项目往四城区外区域落地发展。深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建设,打造以大学城、东南(福建)科学城为引领的“双核两廊十四片”科创走廊。加快中国(福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好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拓展、加密货运包机航线,优化海外仓布局,对重点市场、重点产品举办资源对接、培训、沙龙活动,助力跨境电商企业“走出去”,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融合发展,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十六)打造生活品质强圈。推进福州都市圈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中小学合作共建,扩大优质基础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动都市圈职业教育联盟发展,深化校际交流合作,联合举办闽东北协同发展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持续推进都市圈肝病、儿科、骨科等专科联盟发展,推动孟超肝胆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开工建设。推动医学检验检查结果跨地区、跨机构共享互认。整合高铁沿线文化旅游资源,推出“一程多站”主题旅游线路,鼓励各地旅游协会加强协作,推出旅游套票。持续推进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推动更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跨城市“一网通办”。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联防联控格局。建立建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提升应急救援协同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闽东北协同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应急管理局)

  五、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

  (十七)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推动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有序实施城镇房屋建筑更新改造和加固工程,全面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对2001年初至2005年底前建成,基础设施不完善的老旧小区实施更新改造。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5个。将“一老一小”人群需求作为重点,推进社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加快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加快推进家门口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改造)功能集成的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配套建设社区托育服务设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2025年建设4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十八)加快建设宜居韧性城市。开展推动老化管道更新改造试点工作,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以内。推进闽江干流防洪工程(福州段)等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每年新改建雨水管网60公里,到2028年力争六城区建成区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达50%以上。持续开展供水管网新建改造及增压泵站建设,到2028年新建改造供水管网200公里,加强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完善城市供水水质在线监测体系。持续开展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更新,到2028年计划完成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更新62公里。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市县乡(镇)三级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格局及“海陆空林地”立体化防控格局,持续完善实体化运行的社会治安防控中枢。(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公安局)

  (十九)推进绿色智慧城市建设。完善福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8年全市建成2.25万个以上公共充电桩,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千兆城市”建设,实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试点工程。(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数据管理局、市通管办)

  六、健全新型城镇化推进体制机制

  (二十)构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深入探索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路径,形成低效用地再开发“福州经验”“福州样板”。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合理安排义务教育校舍、保障性住房等用地指标。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加快推进支持低效用地再开发、妥善处置存量闲置土地等政策出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安全前提下,鼓励土地混合开发、空间复合利用,支持存量建筑实施用途转换。(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二十一)健全城镇化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和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城镇化项目建设。指导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项目、都市圈建设项目申报专项债券资金需求,争取更多相关项目成功入库发行。(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二十二)完善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机制。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压茬推进重点任务。夯实城镇人口统计基础,逐步建立城市市域、市区、城区常住人口常态化统计发布机制,科学开展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更新维护工作。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务院行动计划和省、市实施方案,细化政策举措和项目清单,切实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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