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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北一楼盘车位只卖不租被投诉!官方回复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5.10.27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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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经调査了解,新城卓越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标签:   问答  车位

诉求编号:FZ25101022092

诉求标题:关于投诉晋安区新店镇郭前路新城车位只售卖不出租的问题

诉求内容:晋安区新店镇郭前路新城卓越房地产开发商车位只售卖不出租,导致业主无法停车,希望有关部门介入,特此投诉望处理

诉求时间:2025-10-10 14:16:38

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郭前路新城卓越

福州市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意见: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经调査了解,新城卓越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开发商作为车位的产权人,可以自主决定车位的处置方式,包括出租或出售。因此建议您再次与开发商协商,若双方协商不一致,可通过民事诉讼相关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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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编号:FZ25101022092

诉求标题:关于投诉晋安区新店镇郭前路新城车位只售卖不出租的问题

诉求内容:晋安区新店镇郭前路新城卓越房地产开发商车位只售卖不出租,导致业主无法停车,希望有关部门介入,特此投诉望处理

诉求时间:2025-10-10 14:16:38

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郭前路新城卓越

福州市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意见: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经调査了解,新城卓越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开发商作为车位的产权人,可以自主决定车位的处置方式,包括出租或出售。因此建议您再次与开发商协商,若双方协商不一致,可通过民事诉讼相关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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