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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保税港国利集团底价竞得马尾13.16亩商业、娱乐用地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5.10.15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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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0月15日,马尾举行2025年第7次土地拍卖活动。最终,福州保税港国利集团有限公司以底价2200万元竞得马宗地2025-08号地块,按照用地面积8455.98㎡、容积率上限1.0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2601.7元/㎡。
标签:   马尾  土地  拍卖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0月15日,马尾举行2025年第7次土地拍卖活动。

  最终,福州保税港国利集团有限公司以底价2200万元竞得马宗地2025-08号地块,按照用地面积8455.98㎡、容积率上限1.0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2601.7元/㎡。

  爱企查资料显示,福州保税港国利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08日,注册地位于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0层(自贸试验区内),法定代表人为林向辉。

  经营范围包括接受政府委托土地前期收储、开发、转让业务;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对投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对经授权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行使股东权利;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租赁等。

  股权穿透图显示,福州保税港国利集团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国有企业。

  出让公告显示,本次拍卖地块编号为马宗地2025-08号,地块位于马尾区马江片区,罗星西路南侧,济安西路北侧,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娱乐用地(B3)、公园绿地(G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总面积8779.8㎡,其中实际出让娱乐用地面积8455.98㎡,公园绿地面积323.82㎡;地块建筑容积率≤1.0;建筑密度≤45%,绿地率≥30%;建筑高度≤30米;出让年限: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

  出让公告约定:

  1、地块竞得人应另行支付出让地块建筑物价值4694万元(该款项不含在土地出让价款中,并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向马尾区文体旅局付清,且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若未付清相关款项,则取消竞得该地块资格)。

  2、娱乐用地范围内靠西侧船坞边路应按要求设置不小于400平方米开放空间,保留现状,对外开放使用;娱乐用地范围内靠北侧需控制不小于10米宽绿地开放空间,面积不小于690平方米,对外开放使用。

  3、该地块若利用原有建筑,应按照确定的使用功能进行装修改造并在满足规划、消防、环保、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按程序办理产权。

  4、项目地块已具备“三通一平”条件,按现状交地,项目地块用水等需求由竞得人自行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

  5、工程中可能会发现沉船等文物,地块竞得人发现时应立即停工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交付土地条件及建设要求: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提供土地,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并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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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0月15日,马尾举行2025年第7次土地拍卖活动。

  最终,福州保税港国利集团有限公司以底价2200万元竞得马宗地2025-08号地块,按照用地面积8455.98㎡、容积率上限1.0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2601.7元/㎡。

  爱企查资料显示,福州保税港国利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08日,注册地位于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0层(自贸试验区内),法定代表人为林向辉。

  经营范围包括接受政府委托土地前期收储、开发、转让业务;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对投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对经授权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行使股东权利;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租赁等。

  股权穿透图显示,福州保税港国利集团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国有企业。

  出让公告显示,本次拍卖地块编号为马宗地2025-08号,地块位于马尾区马江片区,罗星西路南侧,济安西路北侧,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娱乐用地(B3)、公园绿地(G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总面积8779.8㎡,其中实际出让娱乐用地面积8455.98㎡,公园绿地面积323.82㎡;地块建筑容积率≤1.0;建筑密度≤45%,绿地率≥30%;建筑高度≤30米;出让年限: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

  出让公告约定:

  1、地块竞得人应另行支付出让地块建筑物价值4694万元(该款项不含在土地出让价款中,并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向马尾区文体旅局付清,且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若未付清相关款项,则取消竞得该地块资格)。

  2、娱乐用地范围内靠西侧船坞边路应按要求设置不小于400平方米开放空间,保留现状,对外开放使用;娱乐用地范围内靠北侧需控制不小于10米宽绿地开放空间,面积不小于690平方米,对外开放使用。

  3、该地块若利用原有建筑,应按照确定的使用功能进行装修改造并在满足规划、消防、环保、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按程序办理产权。

  4、项目地块已具备“三通一平”条件,按现状交地,项目地块用水等需求由竞得人自行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

  5、工程中可能会发现沉船等文物,地块竞得人发现时应立即停工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交付土地条件及建设要求: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提供土地,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并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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