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4日,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5年第8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经马尾区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拍卖出让宗地采取电子交易系统网络报名,现场拍卖模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时间定于2025年11月4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拍卖大厅(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宗地编号马宗地2025-09号,土地位置马尾海关以南,青洲路、沈海高速以西,济安路以北,罗星西路以东。土地面积38550.86平米(折合57.83亩),土地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土地出让年限商业用地四十年、住宅用地七十年。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建筑容积率≤2.6;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住宅建筑21米以上);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不大于7000平方米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8440万元,出让起始价42200万元。海西房产网根据容积率2.6测算,地块起始楼面价为4,210.22元/平米。
其它事项:
(一)住宅用地购地资金要求方面,竞买企业在竞买申请时应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无以下情况的书面承诺: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的承诺书、无拖欠工程款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如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函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二)其他条件:
马宗地2025-09号:
1.该地块划片学校为福州市罗星中心小学。
2.地块新建建筑装配式建筑规定按福州市相关文件执行,由马尾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监管。
3.地块涉及已完工桩基工程结算相关造价款项合计4829.118万元由竞得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另行向马尾区城投集团付清。
4.项目地块已具备“三通一平”条件,按现状交地,项目地块用水等需求由竞得人自行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5.地块需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的嵌入式养老,养老服务用房由竞得人负责配建,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由竞得人无偿移交给马尾区民政局并负责办理产权,办理产权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按规划用途使用。
6.本项目用地需设置不少于50个社会停车位,集中设置于相对独立区域,明确的标志和诱导系统,并可独立对社会开放使用,社会公共停车泊位不计入停车配建指标。社会停车位由竞得人负责配建,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由竞得人无偿移交给马尾区国资中心管理使用。
7.住宅建筑沿罗星西路与沿江一侧建筑连续面宽的不大于45米。
8.本项目位于地铁2号线马尾延伸段控制保护区范围,应满足《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及《福州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同时项目建设方案应征求地铁主管部门意见,优先保障地铁建设及使用安全。
(三)交付土地条件及建设要求:
马宗地2025-09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按现状提供土地,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48个月内建成并竣工验收。
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拆迁安置费用,以及地段差价、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出让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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