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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廷村便民农贸集市西侧附属楼被认定违建,限期三日内拆除!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5.09.30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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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根据群众投诉,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新店镇杨廷村民委员会在晋安区新店镇杨廷路与鹅峰路交界处杨廷村便民农贸集市西侧建设附属楼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标签:   处罚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9月29日,信用中国(福建福州)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榕晋城管限拆决字﹝2025﹞00429号】。

  根据群众投诉,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新店镇杨廷村民委员会在晋安区新店镇杨廷路与鹅峰路交界处杨廷村便民农贸集市西侧建设附属楼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晋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和参照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2、《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调整或增加生活垃圾管理等事项)第27项(原《城管综合执法裁量》序号86)严重档次的规定,责令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杨廷村民委员会限期三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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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9月29日,信用中国(福建福州)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榕晋城管限拆决字﹝2025﹞00429号】。

  根据群众投诉,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新店镇杨廷村民委员会在晋安区新店镇杨廷路与鹅峰路交界处杨廷村便民农贸集市西侧建设附属楼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晋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和参照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2、《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调整或增加生活垃圾管理等事项)第27项(原《城管综合执法裁量》序号86)严重档次的规定,责令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杨廷村民委员会限期三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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