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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016,限高24米!瑞发置业“嘉登里”规划调整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5.09.20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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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近日,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瑞发置业嘉登里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情况的公示(榕马资规公示2025034)”。

  公示内容显示,嘉登里项目位于马尾琅岐岛5号地,渡亭河东侧,环岛路西侧,八一七路北侧,用地面积666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B2),业主为福州瑞发置业有限公司。

  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4年8月通过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容积率1.01,计容面积6728.36平方米,建筑密度为30%,绿地率为35%。目前1#-3#、5#-11#已批在建,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已批未建。

  现为更好地满足项目实际交付后使用需求,业主向我局申请调整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拟调整配电房及发电机房设置,调整后项目容积率1.016,计容面积6775.47平方米,建筑密度、绿地率保持不变。

  具体调整如下:扩大原变配电房面积,由一层调整成局部二层,同时将原贴邻3#楼东侧的单层发电机房并入变配电房统筹设计,调整后变配电房(含发电机房)面积由99.45平方米调为179.94平方米。

 “嘉登里”占地10亩,楼面价2072元/㎡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通过查询马尾土地拍卖记录获悉,2024年4月2日,个人竞买人江爱瑞以1520万元竞得马宗地2024 -03号,楼面价2072元/㎡ 。

  马宗地2024 -03号即为“嘉登里”项目。

 

  出让公告显示,“嘉登里”所在的马宗地2024 -03号位于马尾琅岐岛5号地,渡亭河东侧,环岛路西侧,八一七路北侧。土地用途为商务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面积:6667㎡;1.0≤建筑容积率≤1.1;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出让年限:40年。

  地块竞买保证金456万元,拍卖起始价1520万。最终,个人买家江爱瑞以底价1520万元,摘得该地块,楼面价2072.62元/㎡。

  出让公告约定:

  1、马宗地2024-03号成交地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50﹪,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付清)。

  2、马宗地2024-03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提供土地(由马尾区土地发展中心和琅岐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并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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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近日,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瑞发置业嘉登里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情况的公示(榕马资规公示2025034)”。

  公示内容显示,嘉登里项目位于马尾琅岐岛5号地,渡亭河东侧,环岛路西侧,八一七路北侧,用地面积666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B2),业主为福州瑞发置业有限公司。

  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4年8月通过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容积率1.01,计容面积6728.36平方米,建筑密度为30%,绿地率为35%。目前1#-3#、5#-11#已批在建,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已批未建。

  现为更好地满足项目实际交付后使用需求,业主向我局申请调整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拟调整配电房及发电机房设置,调整后项目容积率1.016,计容面积6775.47平方米,建筑密度、绿地率保持不变。

  具体调整如下:扩大原变配电房面积,由一层调整成局部二层,同时将原贴邻3#楼东侧的单层发电机房并入变配电房统筹设计,调整后变配电房(含发电机房)面积由99.45平方米调为179.94平方米。

 “嘉登里”占地10亩,楼面价2072元/㎡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通过查询马尾土地拍卖记录获悉,2024年4月2日,个人竞买人江爱瑞以1520万元竞得马宗地2024 -03号,楼面价2072元/㎡ 。

  马宗地2024 -03号即为“嘉登里”项目。

 

  出让公告显示,“嘉登里”所在的马宗地2024 -03号位于马尾琅岐岛5号地,渡亭河东侧,环岛路西侧,八一七路北侧。土地用途为商务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面积:6667㎡;1.0≤建筑容积率≤1.1;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出让年限:40年。

  地块竞买保证金456万元,拍卖起始价1520万。最终,个人买家江爱瑞以底价1520万元,摘得该地块,楼面价2072.62元/㎡。

  出让公告约定:

  1、马宗地2024-03号成交地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50﹪,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付清)。

  2、马宗地2024-03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提供土地(由马尾区土地发展中心和琅岐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并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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