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8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福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2025年度第七十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的通知”。

福州市2025年度第七十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25〕666号文件批准,现将该批文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该批次涉及长埕小区(奥体8#地)余下地块一项目(业主单位: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征收仓山区建新镇长埕村水田0.0006公顷、旱地0.3285公顷、园地0.054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90公顷。合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924公顷(折合5.886亩)。上述地块由仓山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征地批后实施具体工作。
二、仓山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建国土部门强区扩权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办理征收土地公告、留用地货币化补偿款、征地补偿款及相关税费收缴和发放、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等工作。
三、仓山区人民政府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及水土保持等有关要求,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用地,严格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仓山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将征地批后实施情况进行备案。

海西房产网获悉,长埕小区(奥体8#地)余下地块一项目已列入福州四城区近期拟出让地块。
根据招商推介信息显示,长埕小区(奥体8#地)余下地块一,具体位于仓山区福湾路与东岭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面积约3925㎡(5.89亩),用途为工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8000㎡,建设限高2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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