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5年9月5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祥谦镇琯前马路桥公路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2025年8月12日祥谦镇琯前马路桥公路工程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0.4800公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祥谦镇琯前马路桥公路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5〕592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闽侯县祥谦镇琯前村,合计征收土地0.4800公顷。其中征收祥谦镇琯前村水田0.2451公顷,旱地0.0006公顷,水域0.0055公顷,其他农用地0.2288公顷。四至范围:详见附件。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由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在该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征地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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