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9月2日, 连江县琯头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连江县琯头镇350501-02-B-02、B-03、B-33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主要内容的公示”。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连江县琯头镇350501-02-B-02、B-03、B-33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于2025年8月22日通过由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的专家技术论证会的审查。
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连江县琯头镇 350501-02-B-02、B-03、B-33地块拟调整范围位于福州中心城区范围内、连江县东南部,粗芦岛西部。北至船厂北路,南临粗芦岛污水处理厂,西临乌猪港,东至粗芦岛大道。项目范围用地面积约69.57公顷(约1043.6亩)。

其中,350501-02-B-02地块为公园绿地,容积率用地面积0.7h㎡(10.5亩);
02-B-03地块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66.04h㎡(990.6亩),容积率上限1.5,下限0.8;建筑密度≥40%,绿地率:0-20%;建筑高度:65米;
02-B-33地块用途为河流水面,用地面积2.82h㎡(42.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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