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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90.4亩地块用途调整,将作为高校教育科研产业用地!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5.08.29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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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根据《福州新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纪要》(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25〕43号)、福州新区党政办公室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2025D042号)精神,由长乐区资规局同步开展新投生物科技产业园未开发地块及一期北区地块调规工作。
标签:   控规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近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控规350182-31-J-18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根据《福州新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纪要》(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25〕43号)、福州新区党政办公室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2025D042号)精神,由长乐区资规局同步开展新投生物科技产业园未开发地块及一期北区地块调规工作。

  现控规调整已按程序启动,于2025年8月21日通过专家评审会。

  调整必要性:

  (1)、根据《福州新区直管区供而未建及用而未尽项目摸底调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对退出的建设用地,应优先用于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因此本次调整引进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教育科研产业,可提高土地利用经济性,加快盘活利用低效存量土地。

  (2)、根据《福州新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纪要》(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25)43号)、福州新区党政办公室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2025D042号)精神,由长乐区资规局同步开展新投生物科技产业园未开发地块及一期北区地块调规工作。

  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组团,350182-31分区单元,31-J基本单元,东至湖文路、南至文松路、北至云康路,规划调整用地面积约6.03公顷(约90.40亩)。

  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调整范围内现状主要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调整。根据土发中心收储地块范围线,将31-J-18地块拆分为31-J-18_1地块和31-J-18_2地块; 31-J-18_1地块用地面积39588平方米,用地性质由创新型产业用地(M/1001)调整为教育科研用地(A3/0804),31-J-18_2地块用地面积20677平方米,用地性质不变。

  2、指标调整。31-J-18_1地块,容积率1.0-1.6,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50米;31-J-18_2地块,容积率1.6-1.82,建筑密度35%-40%,绿地率10%-20%,建筑限高40米;绿地率应同时满足《福州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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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近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控规350182-31-J-18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根据《福州新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纪要》(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25〕43号)、福州新区党政办公室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2025D042号)精神,由长乐区资规局同步开展新投生物科技产业园未开发地块及一期北区地块调规工作。

  现控规调整已按程序启动,于2025年8月21日通过专家评审会。

  调整必要性:

  (1)、根据《福州新区直管区供而未建及用而未尽项目摸底调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对退出的建设用地,应优先用于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因此本次调整引进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教育科研产业,可提高土地利用经济性,加快盘活利用低效存量土地。

  (2)、根据《福州新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纪要》(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25)43号)、福州新区党政办公室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2025D042号)精神,由长乐区资规局同步开展新投生物科技产业园未开发地块及一期北区地块调规工作。

  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组团,350182-31分区单元,31-J基本单元,东至湖文路、南至文松路、北至云康路,规划调整用地面积约6.03公顷(约90.40亩)。

  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调整范围内现状主要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调整。根据土发中心收储地块范围线,将31-J-18地块拆分为31-J-18_1地块和31-J-18_2地块; 31-J-18_1地块用地面积39588平方米,用地性质由创新型产业用地(M/1001)调整为教育科研用地(A3/0804),31-J-18_2地块用地面积20677平方米,用地性质不变。

  2、指标调整。31-J-18_1地块,容积率1.0-1.6,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50米;31-J-18_2地块,容积率1.6-1.82,建筑密度35%-40%,绿地率10%-20%,建筑限高40米;绿地率应同时满足《福州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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