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近日,有业主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投诉:
领导您好。我是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红星国际晶品的业主,我于2024年租赁小区3*号车位,五年共计18000元,钱转账给当时的物业经理吕*,有转账记录,有加盖公司公章的合同,并于2024.12.25开具发票,但现在一查发票已被红冲作废,本人并未知晓且收到新的发票。
现该物业公司更换物业经理,不承认当时签订的租赁合同,将所租用车位锁了起来,不给停车。
该投诉于近日得到仓山区建新镇回复:
经查,关于您提及的车位租赁事宜,物业公司表示未签订过相关车位租赁协议,也未收到过对应款项。
目前,前物业经理吕某因涉嫌私刻公章及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案件正处于侦查阶段,物业公司正全力配合警方调查,积极收集相关证据。
为保障业主现阶段的停车需求,物业公司已紧急采取自动抬杆不收费的临时措施。若您存在直接向吕某支付款项的情况,建议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物业公司将依法提供必要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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