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原创 > 正文

支持人才队伍建设!福州出台8条措施,最高免1年租金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5.07.25来源:海西房产网
扫描到手机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5年7月10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福州市支持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八条措施的通知”。

通知显示,《关于福州市支持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八条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其中,明确为青年创业人才提供免费空间,国有孵化器(众创空间)提供不低于载体占地面积10%的空间,给予我市F类及以上人才租金减免政策,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按50%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第三年按全额市场租金标准收取。

关于福州市支持重点产业人才

队伍建设的八条措施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立足我市16条重点产业链(主要是工业产业链),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发展战略,促进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资金链、信息链“五链”深度融合,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现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情况和人才需求,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重点产业人才项目。经我市申报并获评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的项目,按国家拨付资金的2倍给予配套奖励;经我市申报并获评省引才“百人计划”的项目,按省拨付资金的50%予以配套奖励。对人才入选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创新企业家、先进制造人才、先进基础工艺人才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人才入选国家特殊人才支持计划(创业)人才项目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

二、支持未来产业创新创业团队培育。编制《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重点面向通用智能、空天信息、生命科学、低碳能源、先进材料、未来网络、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领域,每年支持不超过10个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每项给予1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三、选拔产业类引进生。聚焦我市主导产业发展,面向海内外自主引进产业类引进生,认定为市高层次D类人才,给予硕士20万元、博士30万元的落地补助,100万元购房补贴等待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

四、培育“榕创之星”。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给予“榕创之星”入选人才每人20万元专项奖励,着力打造支撑产业升级的核心人才梯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五、支持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为青年创业人才提供免费空间,国有孵化器(众创空间)提供不低于载体占地面积10%的空间,给予我市F类及以上人才租金减免政策,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按50%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第三年按全额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着力降低初创企业场地成本。〔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福州人才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六、支持“以赛聚才”“以赛代评”。省委人才办举办的全球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项目主要申报人,一年内来榕创业创新且获奖项目落地的,可申请市级财政一等奖最高500万元、二等奖最高300万元、三等奖最高1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或创新支持,并享受相应住房保障,鼓励各县(市)区予以配套支持。入选项目同时享受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在榕落地创业项目场地支持等相关待遇,纳入“未来产业创新创业团队”管理培育。聚焦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发布“以赛代评”创业创新赛事选拔制方案,探索将各类创新创业赛事获奖者纳入“以赛代评”,实现“赛事发现人才、平台培育项目”的双向提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七、开展“一县一链”活动。探索聚焦我市16条重点产业链,建立县域重点产业链特聘专家团,以柔性组团方式选聘我市产业人才,服务产业链发展。推动“一县一产业”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县域重点产业链布局,制定重点产业人才队伍专项政策。面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支持高层次人才牵头主办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对产业链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学术论坛、产业大会等活动,经认定后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建立产业人才培养机制,每年举办2—3场企业人才培训班,每场不超过30万元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八、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支持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新建站的博士后工作站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进站博士后每年每人分别给予8万元奖励,共发放二年,对2025年起新进站的全职博士后,在此基础上补助标准上浮50%;给予出站后继续留榕工作的博士后30万元奖励,分三年发放。实施市优秀博士后项目,对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活动(优秀方案)的获奖者(项目),按照国家标准1:1给予配套奖励,列入省市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为市校企三方合作引才人选。支持博士后自主创业,创业博士后入驻中国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享受租赁100平方米以内办公场所“三免二减半”(三年内免租金,第四、五年按市场租金标准的50%交纳租金)费用优惠。(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市工信局会同上述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解释工作,所需资金由各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安排。原《关于福州市支持主导产业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的七条措施》同时废止。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5年7月10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福州市支持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八条措施的通知”。

通知显示,《关于福州市支持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八条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其中,明确为青年创业人才提供免费空间,国有孵化器(众创空间)提供不低于载体占地面积10%的空间,给予我市F类及以上人才租金减免政策,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按50%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第三年按全额市场租金标准收取。

关于福州市支持重点产业人才

队伍建设的八条措施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立足我市16条重点产业链(主要是工业产业链),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发展战略,促进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资金链、信息链“五链”深度融合,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现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情况和人才需求,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重点产业人才项目。经我市申报并获评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的项目,按国家拨付资金的2倍给予配套奖励;经我市申报并获评省引才“百人计划”的项目,按省拨付资金的50%予以配套奖励。对人才入选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创新企业家、先进制造人才、先进基础工艺人才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人才入选国家特殊人才支持计划(创业)人才项目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

二、支持未来产业创新创业团队培育。编制《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重点面向通用智能、空天信息、生命科学、低碳能源、先进材料、未来网络、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领域,每年支持不超过10个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每项给予1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三、选拔产业类引进生。聚焦我市主导产业发展,面向海内外自主引进产业类引进生,认定为市高层次D类人才,给予硕士20万元、博士30万元的落地补助,100万元购房补贴等待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

四、培育“榕创之星”。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给予“榕创之星”入选人才每人20万元专项奖励,着力打造支撑产业升级的核心人才梯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五、支持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为青年创业人才提供免费空间,国有孵化器(众创空间)提供不低于载体占地面积10%的空间,给予我市F类及以上人才租金减免政策,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按50%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第三年按全额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着力降低初创企业场地成本。〔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福州人才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六、支持“以赛聚才”“以赛代评”。省委人才办举办的全球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项目主要申报人,一年内来榕创业创新且获奖项目落地的,可申请市级财政一等奖最高500万元、二等奖最高300万元、三等奖最高1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或创新支持,并享受相应住房保障,鼓励各县(市)区予以配套支持。入选项目同时享受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在榕落地创业项目场地支持等相关待遇,纳入“未来产业创新创业团队”管理培育。聚焦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发布“以赛代评”创业创新赛事选拔制方案,探索将各类创新创业赛事获奖者纳入“以赛代评”,实现“赛事发现人才、平台培育项目”的双向提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七、开展“一县一链”活动。探索聚焦我市16条重点产业链,建立县域重点产业链特聘专家团,以柔性组团方式选聘我市产业人才,服务产业链发展。推动“一县一产业”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县域重点产业链布局,制定重点产业人才队伍专项政策。面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支持高层次人才牵头主办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对产业链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学术论坛、产业大会等活动,经认定后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建立产业人才培养机制,每年举办2—3场企业人才培训班,每场不超过30万元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八、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支持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新建站的博士后工作站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进站博士后每年每人分别给予8万元奖励,共发放二年,对2025年起新进站的全职博士后,在此基础上补助标准上浮50%;给予出站后继续留榕工作的博士后30万元奖励,分三年发放。实施市优秀博士后项目,对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活动(优秀方案)的获奖者(项目),按照国家标准1:1给予配套奖励,列入省市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为市校企三方合作引才人选。支持博士后自主创业,创业博士后入驻中国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享受租赁100平方米以内办公场所“三免二减半”(三年内免租金,第四、五年按市场租金标准的50%交纳租金)费用优惠。(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市工信局会同上述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解释工作,所需资金由各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安排。原《关于福州市支持主导产业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的七条措施》同时废止。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
[阅读全文]
海西房产网官方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关注“海西房产网”,获取楼市新闻资讯。
地产要闻,一手掌握!更多关注@海西房产网官方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6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376587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