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5年7月22日,信用中国(福建福州)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榕晋城管罚决字﹝2025﹞00533号】。
福建弘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15时32分在晋安区鼓山镇2024-58后屿地块项目存在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裸土未覆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一)裁量基准:《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调整或增加生活垃圾管理等事项)》第G00000178-wf00000083项的一般档次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榕晋城管罚决字﹝2025﹞00533号
违法行为类型:生态环境
处罚决定日期:2025-07-21

2024年11月22日,福建省榕发筑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6.29亿元竞得福州宗地2024-58号地块,楼面地价14611元/㎡。
福州宗地2024-58号后屿地块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北侧,前横路西侧。土地面积26.91亩;容积率:1.0以上、2.4以下(含2.4,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不多于25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以下(含30%);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60米以下(其中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24-58号地块划片学校为鼓山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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