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7月21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福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的公告”。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的通知》(建保〔2024〕89号)、《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完善住房保障轮候库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建住〔2025〕1号)及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配售工作,建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轮候申请对象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普通工薪收入群体配售,以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进行申请。
准入条件为:家庭主申请人具有我市六城区户籍,在六城区范围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申请之日前3年内),登记时社保处于在缴状态的普通工薪收入家庭。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优先保障公租房保障家庭(含轮候家庭)。其中:
1.已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交付前腾退公租房,注销保障资格。
2.已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应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交付前注销保障资格。
3.正在轮候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在取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资格后放弃公租房实物配租资格,同时可申请转为公租房租赁补贴。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且不计入该家庭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认定套数。已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离异家庭离异时间应满2年,方可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二、申请方式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登记实行线上线下常态化申请。
(一)线上申请。申请人登录福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信息系统(https://lhk.mohurdic.org.cn/700201.html)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申请,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提交身份、户籍、婚姻、住房、社保、税收等方面证明材料。
(二)线下申请。由申请人到申请点提交相关材料:中心城区申请点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浦东路13号(即建总品牌中心一楼);长乐区申请点位于福州市长乐区双龙新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服务中心。
三、审核流程
申请材料由市安居公司负责收集,由公安、人社、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审核户籍、社保、住房等信息,最后由区住建局(房管局)汇总认定。经认定符合保障资格的家庭进入轮候库。
四、保障资格
在轮候库的家庭当前可以申购在售的双龙新居项目,今后新建的其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另行公告,进入轮候库的家庭保障资格有效期为一年。
咨询电话: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91-87512641
福州市安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0591-289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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