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7日,福清市财政局发布“关于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财政部令第109号)以及亿达(莆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1日提交的听证申请,本机关将对海宸新苑物业服务采购(二次)项目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一案召开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听证会定于2025年7月23日8:30在福清市音西街道福唐路16号财政局9楼会议室举行。如有旁听需要人员,请携身份证明文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听证会前一日向本机关提交申请。逾期未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听证的权利。
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2025年4月11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海宸新苑物业服务采购(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项目编号:[350181]YNC[GK]2025001-1,项目名称海宸新苑物业服务采购(二次)为流(废)标状态。
废标理由:福州市鑫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符合性不通过。
资格性审查阶段:在解密环节智居(福建)物业有限公司、亿达(莆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触发开标异常预警,依据异常报告及招标文件,其投标无效。其余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符合性审查阶段:福州市鑫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符合性不通过,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本项目因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故予以流(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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