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7月8日,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与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正式签订涉案不动产“带封处置”合作协议。此次合作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司法+不动产登记”的处置效率,切实保障债权人与被执行人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与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政策号召,主动作为,早在今年4月份,双方就已创新司法执行财产处置模式,成功探索“带封过户”新机制,并完成了我市首例不动产在查封状态下的过户流程。此次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在前期成功实践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与拓展,为推动合作落地见效,我中心对不动产智能化辅助审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优化了系统内的审批流程,针对“带封处置”业务设置了专属模块,将相关法律文书共享、权属信息核查、过户登记操作等环节进行智能化整合,确保查封、过户等全流程信息能够实时、精准地在系统内流转,从而提升审批效率、保障交易安全。依托优化后的系统,合作双方建立了更为紧密的联动机制,在现有司法查控一体化、实时化的基础上实现了全流程的高效协同,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捷、更安全的政务服务。今后,符合条件的“带封处置”业务均可通过标准化流程办理,不再依赖临时协调或绿色通道。
此前的首例实践验证了“带封处置”模式的可行性,而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则从制度层面启动了常态化、规范化“带封处置”协作机制。一方面让“带封处置”从零星探索转为规范流程,明确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法院的职责分工与协同路径,让执行与登记工作更高效;另一方面通过细化启动条件、实施步骤、价款支付、产权登记等全流程规定,助力登记机构在司法协同中精准履职,以专业规范的登记服务,为“带封处置”机制平稳运行筑牢基石,推动司法执行与不动产登记工作深度融合。
未来,双方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不断加强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持续驱动不动产登记在司法场景下的服务模式迭代创新,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福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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