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8月7日10时至2025年8月8日10时止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资产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长乐区人民法院)。

本次拍卖的标的为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所有位于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京岭路北侧、道庆路西侧的“闽乐家园”项目土地使用权与地面在建工程(含售楼部等其他办公资产,不包括债务人账户内现金资产以及商品房预售资金及应收账款等)。
拍卖标的物情况复杂,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调查表,特别是风险提示,慎重考虑。一经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对标的物情况及风险提示内容知悉并接受。
项目情况及风险提示:

1、“闽乐家园”项目位于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京岭路北侧、道庆路西侧。该项目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号:闽(2020)长乐区不动产权第0005001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1852㎡,该项目规划建设内容为住宅与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期限2020年6月19日起至2060年6月18日、2090年6月18日止;建筑容积率不高于2.3、不低于1.5;建筑限高≤100米,其中住宅建筑高度≥24米,层数≥7层;建筑密度不高于23%、绿地率不低于35%;(具体详见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2.该项目建设分为一期、二期工程。一期公寓(住宅)部分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载建筑总面积104057.5㎡,其中地上面积为63537.96㎡,地下面积为40519.54㎡,工程达到正负零阶段。二期(公建)部分的基坑围护和桩基已施工完成,尚未取得其他部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尚未达到正负零。目前项目处于停工状态。

3、“闽乐家园”一期项目1#、2#、3#、7#规划总层高为33 层,1#主体结构已完成至18层,2#楼主体结构完成至20层,3#主体结构完成至16层,7#主体结构已完成至10 层,其余楼栋暂未动工。上述4 栋已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销售面积50571.33 平方米。原已对外销售205 套,在建1#楼、2#楼、3#楼、7#楼已在不动产中心备案的预售面积为17,913.07 平方米(其中住宅预售174 套面积为17,466.46 平方米、商业预售3 套面积为446.61 平方米),已签订预售合同或商品房认购书但尚未在不动产中心备案面积为3,185.17 平方米(均为住宅,共31 套)。
本案破产受理以来,因债务人已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无法向购房业主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大部分购房业主已向管理人主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但仍有部分购房业主至今尚未提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有部分要求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涉及尚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户数约为81户(涉及面积约8236.61平方米,购房总价111436886元,已支付购房款45115293元,未支付购房尾款66321593元),上述未解除业主面积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在拍卖期间、拍卖成交后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实际数量以最终拍卖成交并移交时为准。对于拍卖成交并交付后仍尚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部分的业主,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应承担着向上述已售不动产(相关部门批准销售)业主交付不动产的义务,对于该部分坚持不同意解除合同并要求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已售不动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不在本次拍卖范围。买受人参与竞买视为自愿继受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已售且坚持未解除不动产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包括由买受人出资建设该商品房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交付给购房业主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以及公共部分的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同时,竞买人有权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向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部分的业主收取购房款尾款的权利。但竞买人不承担因长新公司违反购房合同约定所应负担的违约赔偿义务(该部分可以由购房者依法向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对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部分的业主,因原合同单价、按揭、尾款支付、房屋交付、办证等相关事宜,由竞买人与该部分业主另行协商处理,因竞买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发生转让,管理人不对上述合同产生的纠纷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4、竞买人竞得拍卖土地和在建工程后,需接受长新公司与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的约束,承担合同项下开发商方面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受让人须建设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的商业,按照5040元/平方米销售,由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村集体购买;受让人须建设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的安置型商品住房,由福州市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按照2458元/平方米价格予以回购。买受人参与竞买视为接受该义务,建设完成后需进行按照协议价格出售给福州市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具体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5、拍卖标的以其现状拍卖,对与拍卖标的紧密相关的开发项目因本次拍卖而发生的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变更及其他相关手续,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买受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参与竞买的,请亲自实地看样,并与福州市长乐区政府相关部门提前沟通对接联系,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起拍价:306665900元(大写:叁亿零陆佰陆拾陆万伍仟玖佰元整)。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每次增价幅度: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买受人。
“闽乐家园”对应楼盘为“新力·悦榕首府”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通过查询长乐土地拍卖纪录获悉,2020年4月14日,蛰伏福州楼市许久的福建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力地产)以7.59亿成功竞得长乐2020拍-4号地块,楼面地价5335元/㎡。

长乐2020拍-4号地块备案名“闽乐家园”,推广名“新力·悦榕首府”,开发主体为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方福建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力·悦榕首府”项目位于福州长乐鹤上沙京地铁口旁,项目用地面积6.28万㎡,容积率2.3,计容建面14.44万㎡;合计规划10栋(31-32F)高层,其中两栋安置房。
根据出让公告约定,“新力·悦榕首府”需配建安商房3万㎡,按2458元/㎡回购;需建设6100㎡商业,按5040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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