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编号:FZ25062600481
诉求标题:关于咨询福州市好年聚福州人才购房补贴问题
诉求内容:我想咨询我在福州市先买完房子再申请好年聚福州人才购房补贴行不行?申流程是什么?有没有电话联系?望回复。
诉求时间:2025-06-26 09:08:41
事发区域:福建省福州市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 2025-06-26 14:14:38 回复:您好! 已电话联系。我市目前实施“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依据《“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保障对象应在我市市属用人单位或“四城区”区属用人单位工作(其中,企业单位要求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为福州市市级或四城区财政收入)。
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落户我市四城区(包括集体户及家庭户),在我市四城区无房产、申请之日起前五年内无商品住房买卖行为、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
经初审、复审、研究确定、公示、公告等程序后,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发放《资格证》,领取资格证后,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住房保障。先购房在申请“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认定,不符合政策中在我市四城区无房产等条件,不在人才住房保障范围内。
若您符合政策规定的落户、工作单位、学历职称、社保等其他条件后,您可通过榕E福州APP--五险一金--社保服务-“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进行资格申报。具体政策及申报条件请至“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网--人才住房保障专区或者市人社局官网通知公告栏查看。
参看网址:http://erencai.fuzhou.gov.cn/details?id=1797436147680223231。 若有“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不明事宜,可在工作日时间拨打市人社局窗口电话咨询:8711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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