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6月24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联合下发“关于统一建筑面积记载口径的通知”。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优化消费市场环境,保持《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含新版本《福建省新建不动产质量保证书》、《福建省新建不动产使用说明书》,下均简称“两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建筑面积约定的一致性,现就统一“两书”建筑面积记载口径通知如下:
房屋交付时,向业主交付的“两书”应备注(可在附件上附记)“本书记载的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致,产权面积以最终产权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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