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5年6月20日,信用中国(福建福州)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晋市监岳处罚﹝2025﹞16号】。
经查,2024年8月1日,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针对正茂(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正茂望山筑小区【本网注:正荣世茂棠悦山南】使用的超期未检测电梯(设备识别码为TA111360等14台电梯)、检验不合格电梯TA111357、超期未检验电梯TA111351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榕晋市监岳特令[2024]第21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上述电梯。正茂望山筑小区在用的14台电梯(设备识别码为TA109412、TA108242、TA108244、TA111355、TA108241、TA108246、TA111356、TA109414、TA109410、TA111354、TA111361、TA109413、TA111360、TA111362)应当于2024年6月30日前进行检测,截止我局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榕晋市监岳特令[2024]第21号)时已超期未检测约1个月。2024年8月12日、8月13日、8月19日,正茂(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正茂望山筑小区正在使用的超期未检测的设备识别码为TA109412、TA108242、TA108244、TA111355、TA108241、TA108246、TA111356、TA109414、TA109410、TA111354、TA111361、TA109413、TA111360、TA111362的14台电梯进行分批次检测,检测机构为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电梯自行检测备忘录》显示,上述14台电梯经检测存在较严重的不符合项,建议立即停用整改。
2024年8月27日,因未在平台查询到正茂望山筑小区电梯的检测合格报告,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到正茂望山筑小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小区仍在使用超期未检测电梯。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取得检测合格报告后方可继续使用超期未检测特种设备,该电梯使用单位在未取得电梯检测合格报告前擅自使用超期未检测电梯。上述14台超期未检测电梯于2024年8月30日取得检测合格报告。
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的规定,对正茂(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罚款3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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