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诉求:福州市仓山区余某致信“省长信箱”,反映福州市金山小学金闽校区区别对待同一小区住户的转学申请,要求有关部门处理的问题。
问题属地:福州市仓山区
办理情况摘要:您好,欢迎致信“省长信箱”!关于您来邮反映“金山小学金闽校区转学区别对待”的信访事项,福州市教育局进行了调查处理。
金山小学金闽校区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正式招生,当时您购入的榕心映月三期尚未交房,不具备居住条件。2024年,鉴于榕心映月三期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决定,符合房产证和户口簿“双证齐全”等入学条件,且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榕心映月三期一手房业主同城区可以申请转学,如申请转学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将由学校根据申请先后次序或摇号等方式确定转入对象。
因此,针对榕心印月三期一手房业主就读金闽小学的政策,属于特殊情况下、特定时间内按照转学申请流程的入学就读。综上所述,金山小学金闽校区不存在“差异化对待”申请就读学生的情况。
您的情况市教育局已反馈给学校,学校会综合考虑学位情况及您的现状,与您保持沟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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