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6月12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5年第五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将于2025年7月11日举行。拍卖地点: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本次拍卖地块编号为闽侯宗地2025-06号、07号、08号、09号、10号,总面积68211.26㎡(102.32亩),起拍价28150万元。
以下是五幅地块详细出让信息:
宗地2025-06号:占地7.71亩,起拍价6000万
闽侯宗地2025-06号位于祥谦镇琯前村,土地用途为加油加气站用地(B4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5137.26㎡(合7.71亩);容积率:FAR≤0.5;建筑密度:D≤ 32%;绿地率GAR≥35%;建筑限高:H≤18米;出让年限: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200万,拍卖起始价6000万。按照容积率上限0.5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23358.75元/㎡。
出让公告约定:
加油站建设过程中有关成品油经营权的许可、涉及高速道路开口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向高速管理等部门申请,有关手续的办理不影响出让合同的履行。
宗地2025-07号:占地25.26亩,起拍价6600万

闽侯宗地2025-07号位于上街镇美岐村,土地用途为地块一:商业居住混合用地(R2、B1);地块二:公园绿地(G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16838平方米(合25.26亩);容积率:1.0<FAR≤2.0,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6000平方米;建筑密度:D≤ 32%;绿地率GAR≥35%,可与地块二统筹计算绿地率指标;建筑限高:H≤80米;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320万,拍卖起始价6600万。按照容积率上限2.0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1959.85元/㎡。
出让公告约定:
本宗地西南角建设一栋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且每层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按成交楼面地价+5500元/平方米予以回购,由竞得人按回购方(上街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需求配建,由回购方按照不高于5万元/个的价格回购50个地下标准停车位。
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当日与上街镇政府或其指定单位签订产权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商业用房和50个地下标准停车位回购协议(回购协议由上街镇提供),并按回购协议约定要求按时建成后移交给回购方使用。建设和回购具体要求以签订的《房产回购协议》约定为准。竞得人按回购协议要求建设,分割并办理独立产权。
回购款支付方式:分三期支付(整体项目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备交房条件、县住建局负责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回购方支付50%回购款;交付回购方使用,回购方支付40%回购款;交付回购方满一年后支付剩余10%回购款。上述回购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约定回购的全部建筑物,水、电等配套、附属设施及其相应面积的不动产权。但上述回购价款不含专项维修基金及办理不动产权证时产权承受人应缴交的房产契税等税费,该费用由上街镇政府或其指定单位负责缴纳。
宗地2025-08号:占地44.38亩,起拍价10000万
闽侯宗地2025-08号位于上街镇旗山湖西侧,土地用途为地块一:商业居住混合用地(R2、B1);地块二:公园绿地(G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29587㎡(合44.38亩);容积率:FAR≤1.2;建筑密度:D≤ 40%;绿地率:GAR≥35%,可与西侧绿地统筹计算绿地率指标;建筑限高:H≤36米;出让年限: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4000万,拍卖起始价10000万。按照容积率上限1.2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2816.55元/㎡。
出让公告约定:
1、地块一南侧237平方米应作为绿地使用(详见红线图),不得围挡。
2、本宗地所有计容建筑面积自持50%(自持部分可整体抵押),自持10年,自持满10年后,方可分割办理产权及销售。
本宗地竞得人参照闽侯县资规局提供的出让宗地概念设计方案进行项目设计,在满足出让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下,出让宗地规划设计方案可进行调整,但须经县资规局审核同意。
宗地2025-09号:占地12.86亩,起拍价3000万

闽侯宗地2025-09号位于甘蔗街道洽浦村,土地用途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R2、B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8576㎡(合12.86亩);容积率:1.0<FAR≤1.1;建筑密度:D≤ 38%;绿地率:GAR≥30%;建筑限高:H≤36米;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600万,拍卖起始价3000万。按照容积率上限1.1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3180.12元/㎡。
出让公告约定:
宗地2025-09号地块出让面积8576平方米(合12.86亩),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宗地2025-10号:占地12.11亩,起拍价2550万

闽侯宗地2025-10号位于甘蔗街道洽浦村,土地用途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R2、B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8073㎡(合12.11亩);容积率:1.0<FAR≤1.1;建筑密度:D≤ 38%;绿地率:GAR≥30%;建筑限高:H≤36米;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510万,拍卖起始价2550万。按照容积率上限1.1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2703.1元/㎡。
出让公告约定:
宗地2025-10号地块出让面积8073平方米(合12.11亩),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本宗地涉及1处已公布历史建筑:洽浦168-2号,予以原址保护。该建筑占地面积约403.1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62.25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后续实际测量为准),保护范围面积约945.80平方米。该处建筑随地块出让,可作为公共服务设施使用。前期修缮工作由县政府指定部门负责。
建筑不得改变体现历史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核心价值要素。保护范围内管控要求及后续实施应符合《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模式导则》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筑保护修缮及利用需符合《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改造设计技术导则》、《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改造施工技术导则》、《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模式导则》等相关规定要求。消防要求应满足《福州市古厝消防设计导则》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五幅地块,出让公告如做如下重要约定:
1、交地时间:宗地2025-06号、07号、08号地块应于2026年2月22日前(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地块内建筑物残值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清理),宗地2025-09号、10号地块应于2026年5月22日前(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地块内建筑物残值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清理)。
2、开、竣工时间:宗地2025-06号、07号、08号地块竞得人应在2026年11月22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宗地2025-09号、10号地块竞得人应在2027年2月22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
宗地2025-06号地块应在2028年11月22日之前(双方认定的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宗地2025-07号、08号地块应在2029年11月22日之前(双方认定的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宗地2025-09号、10号地块应在2030年2月22日之前(双方认定的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3、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拟新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自土地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由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公司及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变更竞得人为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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