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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五城区公办小学继续实施“6年一户学位”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5.06.10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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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对上年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核减招生计划。五城区公办小学继续实施“六年一户学位”办法,仅对片内生的房产锁定学位。
标签:   划片  入学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 2025年6月9日,福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布了今年的招生原则和招生政策。

其中,五城区公办小学继续实施“六年一户学位”办法,仅对片内生的房产锁定学位。继续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精神,为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现就我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以“县”为主[县指县(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继续实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机制。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音视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杜绝小升初隐蔽“掐尖招生”等行为。

坚持控辍保学。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进一步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确保小学毕业生百分百升入初中。

坚持起点规范。要按课程标准执行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切实做好幼小衔接。

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公开制度,多形式、多渠道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重要信息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加强舆论引导,确保招生公平、公开、公正。

具体招生政策方面:

1.明确学校招生范围。坚持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完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办法。在教育资源配置相对均衡的地方,继续完善公办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政策。按照“稳中求进、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工作原则,稳妥探索“多校划片”招生改革。因客观条件变化确实需要调整招生片区时,要严格按规定启动重大决策程序,并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招生划片范围、对口、规模等涉及省、市属学校的,要征求市教育局意见。新旧片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给社会群众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学校招生片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

2.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各县(市)区要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学校实际的办学条件和学龄人口数量等,统筹编制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特别要按照省定班额标准对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把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占比较去年只减不增的要求。对上年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核减招生计划。五城区公办小学继续实施“六年一户学位”办法,仅对片内生的房产锁定学位。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市级审查、省级审核制度,小学入学不得开设外语、体育、艺术类招生项目。

3.完善公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办法,严格做到“四个统一”。继续按照统一在网上(平台)报名、统一组织民办学校摇号派位、统一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统一实施均衡分班等“四个统一”要求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推动全市高效办成“小学入学一件事”,通过“榕教之窗”平台逐步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线上一网通办”,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手续提供便利。规范信息采集,遵循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等原则,不得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全市公民办初中按照每班总人数、学生男女比例等均衡原则,统一均衡分班并公布录取和分班结果,学校不得再重新分班。

4.继续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各县(市)区要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对随迁子女和户籍学生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平等对待,促进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融合成长。

5.落实招生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优待对象,要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完善入学保障机制,优化服务措施,充分体现便利、准确和公平。进一步完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入学政策。各县(市)区可确定若干小学相对固定接收台胞子女入学。外籍子女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在经备案的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只能招收区域内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员的随行子女(外籍)。

6.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各县(市)区要健全本地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入学保障机制,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开展教育评估认定,坚持分类安置,落实“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实现“全覆盖、零拒绝”。

7.加强学籍管理。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规范办理学籍建立、接转等程序,确保“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对个别申请“无身份证件建籍”的学生,应严格审核把关,认真查验相关佐证材料,并督促其尽快办理户籍身份证件。对升学学生学籍接转出现异常的,要及时查明原因,按程序规范处理。

本《通知》由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

福州有12所学校要求落户满三年方能入学

2025年5月7日,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发布关于福州市象峰学校二部、晋安区第二实验小学实施“新取得二手房产需落户三年方可划片入学”政策的通知 。 

为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做好学位保障,福州市象峰学校二部、晋安区第二实验小学决定实施“新取得二手房产需落户三年方可划片入学”政策。

一、自2025年晋安区小学招生范围划分方案公布之日之后(拟2025年6月上旬公布)在福州市象峰学校二部、晋安区第二实验小学片内取得二手房产的家庭(不含此前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应同时持有片内户口簿与房产证三年及以上,孩子方可划片入学(2025年晋安区小学招生范围划分方案公布之日之前取得的不受此限)。2025年晋安区小学招生范围划分方案公布之日之后取得以上片内二手房产的满足以上学校其他划片条件但落户未满三年的适龄儿童安排至福州第七中学主题校区(原枫丹白鹭小学片区)或统筹安排学位。

二、转学划片参照入学,并根据上级转学政策执行。

福州目前已有12所小学需要“落户满三年方能入学”。其中仓山区4所,晋安区4所、鼓楼区3所、台江区1所。

除晋安区第二实验小学外,其它11所分别为:福州金山小学、福州金山小学金闽校区、象峰学校小学部、晋安榕博小学、国货路小学、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三小学、福州市湖滨小学、福州市钱塘小学、福州市温泉小学、福州市晋安榕博小学(东区)、福州市施程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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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 2025年6月9日,福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布了今年的招生原则和招生政策。

其中,五城区公办小学继续实施“六年一户学位”办法,仅对片内生的房产锁定学位。继续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精神,为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现就我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以“县”为主[县指县(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继续实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机制。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音视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杜绝小升初隐蔽“掐尖招生”等行为。

坚持控辍保学。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进一步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确保小学毕业生百分百升入初中。

坚持起点规范。要按课程标准执行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切实做好幼小衔接。

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公开制度,多形式、多渠道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重要信息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加强舆论引导,确保招生公平、公开、公正。

具体招生政策方面:

1.明确学校招生范围。坚持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完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办法。在教育资源配置相对均衡的地方,继续完善公办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政策。按照“稳中求进、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工作原则,稳妥探索“多校划片”招生改革。因客观条件变化确实需要调整招生片区时,要严格按规定启动重大决策程序,并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招生划片范围、对口、规模等涉及省、市属学校的,要征求市教育局意见。新旧片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给社会群众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学校招生片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

2.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各县(市)区要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学校实际的办学条件和学龄人口数量等,统筹编制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特别要按照省定班额标准对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把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占比较去年只减不增的要求。对上年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核减招生计划。五城区公办小学继续实施“六年一户学位”办法,仅对片内生的房产锁定学位。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市级审查、省级审核制度,小学入学不得开设外语、体育、艺术类招生项目。

3.完善公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办法,严格做到“四个统一”。继续按照统一在网上(平台)报名、统一组织民办学校摇号派位、统一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统一实施均衡分班等“四个统一”要求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推动全市高效办成“小学入学一件事”,通过“榕教之窗”平台逐步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线上一网通办”,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手续提供便利。规范信息采集,遵循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等原则,不得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全市公民办初中按照每班总人数、学生男女比例等均衡原则,统一均衡分班并公布录取和分班结果,学校不得再重新分班。

4.继续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各县(市)区要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对随迁子女和户籍学生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平等对待,促进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融合成长。

5.落实招生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优待对象,要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完善入学保障机制,优化服务措施,充分体现便利、准确和公平。进一步完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入学政策。各县(市)区可确定若干小学相对固定接收台胞子女入学。外籍子女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在经备案的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只能招收区域内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员的随行子女(外籍)。

6.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各县(市)区要健全本地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入学保障机制,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开展教育评估认定,坚持分类安置,落实“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实现“全覆盖、零拒绝”。

7.加强学籍管理。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规范办理学籍建立、接转等程序,确保“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对个别申请“无身份证件建籍”的学生,应严格审核把关,认真查验相关佐证材料,并督促其尽快办理户籍身份证件。对升学学生学籍接转出现异常的,要及时查明原因,按程序规范处理。

本《通知》由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

福州有12所学校要求落户满三年方能入学

2025年5月7日,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发布关于福州市象峰学校二部、晋安区第二实验小学实施“新取得二手房产需落户三年方可划片入学”政策的通知 。 

为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做好学位保障,福州市象峰学校二部、晋安区第二实验小学决定实施“新取得二手房产需落户三年方可划片入学”政策。

一、自2025年晋安区小学招生范围划分方案公布之日之后(拟2025年6月上旬公布)在福州市象峰学校二部、晋安区第二实验小学片内取得二手房产的家庭(不含此前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应同时持有片内户口簿与房产证三年及以上,孩子方可划片入学(2025年晋安区小学招生范围划分方案公布之日之前取得的不受此限)。2025年晋安区小学招生范围划分方案公布之日之后取得以上片内二手房产的满足以上学校其他划片条件但落户未满三年的适龄儿童安排至福州第七中学主题校区(原枫丹白鹭小学片区)或统筹安排学位。

二、转学划片参照入学,并根据上级转学政策执行。

福州目前已有12所小学需要“落户满三年方能入学”。其中仓山区4所,晋安区4所、鼓楼区3所、台江区1所。

除晋安区第二实验小学外,其它11所分别为:福州金山小学、福州金山小学金闽校区、象峰学校小学部、晋安榕博小学、国货路小学、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三小学、福州市湖滨小学、福州市钱塘小学、福州市温泉小学、福州市晋安榕博小学(东区)、福州市施程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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