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6月5日,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州高新区园区标准化建设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深化新一轮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规〔2024〕28号)精神,根据《2025年全省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深入推进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区发展水平,争当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排头兵,制定了该实施方案。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3日。

盘活低效用地。结合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摸清园区批而未供、低效闲置用地底数,按照“一地一策”分类制定处置方案。
2025年计划盘活低效闲置用地200亩,新开工项目载体49.2万平方米,提高产业载体利用效率。

在实施集约发展行动方面,高新区提出盘活低效用地,计划园区盘活低效闲置用地200亩,新开工项目载体49.2万平方米。
1.完成新开工项目载体梳理。引导新开工的新改扩建项目在符合详细规划情况下适当提高容积率。(2025年12月前)
2.完成园区批而未供、低效闲置用地底数摸排,制定“一地一策”分类处置方案。(2025年6月前)
3.有序推动载体项目建设、用地处置。经发局、资规局分别抓好跟踪督促。(2025年12月前)
附实施方案全文:

福州高新区园区标准化建设推进制造业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深化新一轮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规〔2024〕28号)精神,根据《2025年全省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深入推进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区发展水平,争当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排头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力争2025年,园区工业营业收入增长5.8%;落地重点招商项目30个。闲置土地净减少率15%,低效用地上图入库率10%,低效用地处置率15%。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产业集聚行动
1.加强链主企业引领。聚焦光电、生物医药链主企业,建立专项培育机制,积极培育控制力、根植性强的链主企业和生态型企业,持续落实规划、招商、要素、数字化转型等七大定制化服务,搭建产业链协作平台,组织上下游企业供需对接会,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深度融通发展。(责任单位:区经发局)
2.鼓励企业入园进区。引导对布局、环保和生产要素具有较高要求的光电信息、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制造业入园,加强与周边区域产业协同,形成产业联动、区域协同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商务局)
3.加快企业梯度培育。全面梳理区内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按照 “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健全优质中小企业培育。通过动态管理、梯次推进、重点培育、跟踪服务、分类指导等夯实中小企业发展基础,助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力争2025年新增专精特新企业33家以上,积极打造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提升集群综合竞争力。(责任单位:区经发局)
4.推动产业链招商。结合县域重点产业链、园区主导产业,梳理产业链薄弱环节和缺失节点,提出延链补链强链产业项目、招商对象清单。推行公司化招商、链主招商、基金招商、第三方招商等精准招商模式,推动一批高质量发展项目落地。力争2025年新签约产业项目投资5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经发局)
(二)实施集约发展行动
5.推动整合优化。结合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契机,以福州高新区为核心主体,整合周边产业园区及集中连片工业集聚区,统一规划管理,实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同步开展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或修订工作,立足现状与未来发展需求,科学布局产业、生活、生态空间,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责任单位:资规局、区商务局、经发局)
6.盘活低效用地。结合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摸清园区批而未供、低效闲置用地底数,按照“一地一策”分类制定处置方案。鼓励园区内企业围绕产业布局,利用现有低效工业用地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定制化厂房;引导新开工的新改扩建项目在符合详细规划情况下适当提高容积率。通用标准厂房建设面积原则上不超过新建总量的20%,在一期建成投用75%以上再启动二期建设,着力提升已建成产业载体投用率,促进新建项目早投产早达效。2025年计划盘活低效闲置用地200亩,新开工项目载体49.2万平方米,提高产业载体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区资规局、经发局)
7.规范入园准入。落实《福州市工业企业入园准入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工业企业入园准入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固定资产投资、产出、税收、能耗等准入条件,实施出让项目实行土地出让合同和履约监管协议“双监管”,确保项目高质量落地。(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商务局、资规局(生态环境局))
(三)实施承载力提升行动
8.实施区域统一评估。结合“标准地”改革工作,全面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推动“多评合一”,实现评估成果共享共用,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估评价结果,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和时间成本。(责任单位:区资规局)
9.完善配套服务。对照园区“九通一平”和生产生活配套需求,科学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与配套生活设施规模,主动谋划、储备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专项债、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多举措推进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与相关证照审批、医社保等高频服务事项进园区,推动产业园区向产业社区转型。依托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责任单位:区城建局、经发局、财金局、商务局、行政审批局)
10.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新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推进工业园区低碳循环发展,打造集约、循环、低碳、智慧的美丽园区标杆。按照“四全一明”要求,2025年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实现园区绿色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资规局(生态环境局)\区经发局、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调整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工作专班(附件1),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项目库,实施重点项目41项,总投资353.3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8.50亿元,实行向清单化管理。
(二)深化“一园一策”。依据开发区目录修订上报的四至范围,推进新一轮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开展“一园一策”精准提升,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和重点项目推进。
(三)建立基础信息库。依托工业基础调研,对园区(新四至范围)内工业企业布局、综合效益以及工业用地已开发情况、建筑规模、可利用载体情况、拟新拓展载体情况等逐一建档,全面摸清园区发展现状和产业拓展空间,建立园区工业企业、工业用地信息档案,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四)加大政策支持。支持项目载体建设享受技改贴息补助和“两新”政策。研究出台支持集约发展、信贷融资、机制创新等配套政策。积极培育园区投资建设主体,探索企业“拎机投产”新模式,加强用户用电可靠性管理,降低中小企业入园成本和安全风险,增强综合竞争力。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次月6日前,向经发局报送上一季度园区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项目建设进展、需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信息畅通,及时解决发展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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