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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创智科5200万竞得闽侯百亩土地,须全部自持不得转让!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5.06.04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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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6月4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2025年第4次公开挂牌出让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交结果。最终,隆创智科(福建)机械有限公司以底价5200万元竞得闽侯宗地2025挂(工业)5号地块。
标签:   闽侯  土地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4月30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5年第4次公开挂牌出让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5年5月21日9:00时至6月4日10:00时挂牌出让1宗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6月4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2025年第4次公开挂牌出让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交结果。

  最终,隆创智科(福建)机械有限公司以底价5200万元竞得闽侯宗地2025挂(工业)5号地块。

  出让公告显示,闽侯宗地2025挂(工业)5号地块位于祥谦镇、尚干镇,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M2)-汽车制造业。

  地块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66654平方米(合99.98亩);容积率:下限1.1,上限1.8;绿地率:≥15,≤20%;建筑系数:40%;出让年限:50年。

  出让公告约定:

  1、投资强度: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2、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当于竞买保证金金额的土地出让金不予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退还。

  3、开竣工时间:受让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18个月内竣工。

  4、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项目用地使用权。

  5、宗地及宗地内开发建设所有权属(包括但不限于厂房,配套设施等)全部自持,不得分割登记,不得转让。根据招商会商结果,受让人自持部分在完成《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后可整体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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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4月30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5年第4次公开挂牌出让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5年5月21日9:00时至6月4日10:00时挂牌出让1宗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6月4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2025年第4次公开挂牌出让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交结果。

  最终,隆创智科(福建)机械有限公司以底价5200万元竞得闽侯宗地2025挂(工业)5号地块。

  出让公告显示,闽侯宗地2025挂(工业)5号地块位于祥谦镇、尚干镇,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M2)-汽车制造业。

  地块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66654平方米(合99.98亩);容积率:下限1.1,上限1.8;绿地率:≥15,≤20%;建筑系数:40%;出让年限:50年。

  出让公告约定:

  1、投资强度: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2、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当于竞买保证金金额的土地出让金不予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退还。

  3、开竣工时间:受让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18个月内竣工。

  4、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项目用地使用权。

  5、宗地及宗地内开发建设所有权属(包括但不限于厂房,配套设施等)全部自持,不得分割登记,不得转让。根据招商会商结果,受让人自持部分在完成《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后可整体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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