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5月31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5年第7次公开挂牌出让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1宗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交易时间:2025年6月20日9:00时至2025年7月3日(星期四)10:00时(挂牌期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截止7月3日(星期四)10:00)。
挂牌交易地点: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申请人提供单位介绍信或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25年6月17日到2025年7月1日16:00前的正常工作时间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报名事项:竞买人应在2025年6月17日到2025年7月1日16:00前的正常工作时间,提交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廉洁自律承诺书、承诺函等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
有意竞买者须完成网络报名、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缴交三项手续,方才具备竞买资格。

本次挂牌地块编号为宗地2025挂(工业)7号,地块位于青口镇,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M2)-汽车制造业。
地块指标要求:
宗地总面积:210432平方米(合315.65亩);容积率:1.1≤FAR≤1.8;建筑密度(%):D≥30%;绿地率(%):15%≤GAR≤20%;建筑系数:≥40%;建筑高度:≤24米;
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以上;竞买保证金:2442万元;起始价:1221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的整数倍。
出让公告约定:
1、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当于竞买保证金金额的土地出让金不予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退还。
2、开竣工时间:受让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18个月内竣工。开工每逾期一日违约金为当期交地对应的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0.3‰,即每日逾期开工对应违约金为(当期交付土地面积÷出让宗地面积)×土地成交价款总额×0.3‰;竣工每逾期一日违约金为按照未按时完成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占应开发建设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核算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0.3‰,即每日逾期竣工对应违约金为(未按时完成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应开发建设总计容建筑面积)×土地成交价款总额×0.3‰。
3、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项目用地使用权。
4、该宗地不可分割转让。
5、由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供《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明确监管要求,作为出让文件内容对外公布。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应与青口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有关税收、产值、退出机制等要求按履约监管协议执行。竞得人不按时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视为放弃竞得宗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按照《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考核期结束,经监管考核小组认定,受让人及园区内经审核同意入驻的企业已缴亩均税收比例低于(含)亩均税收约定标准25%的,青口镇人民政府有权单方面解除《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青口镇人民政府与受让人解除《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后,出让人可据此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按原出让价(不计利息)退还土地出让金,收回土地使用权,由闽侯县土储中心将其纳入储备土地。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