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5年5月21日,信用中国(福建福州)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榕建罚决﹝2025﹞004号】。
处罚信息显示,接群众相关投诉反映“福州市晋安区鹤林生鲜市集及闽鼎汇餐饮装修工程”存在未取得的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行为。
经查,“福州市晋安区鹤林生鲜市集及闽鼎汇餐饮装修工程”位于岳峰镇鹤林路54号(原永辉超市)现鹤林商业广场,原建筑总建筑面积为11129平方米,地上4层,此次装修改建范围为一层和二层,其中一层计划改建为生鲜超市,二层计划改建为餐饮用途。
福建玖贸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统一对一、二层实施的装修及改造,并与施工单位福建职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243万元。
根据施工合同,施工内容包括一般装修工程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在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含消防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该项目于2024年10月进场施工,截至目前一层已完成70%,二层已完成80%的工程量,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该行为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福建职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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