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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地13年未动工,中庚两幅土地被认定为闲置土地!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5.05.15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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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兹定于2025年6月16日举行连江县福建连龙投资有限公司中庚香江城项目A4、A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处置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标签:   闲置土地  中庚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5月13日,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福建连龙投资有限公司中庚香江城项目A4、A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处置听证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兹定于2025年6月16日举行连江县福建连龙投资有限公司中庚香江城项目A4、A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处置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听证会地点设在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层会议室。

  拟参加本次听证会的申请人,请如实填写《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并于2025年6月6日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地址: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层开发利用科,联系人:王森,电话:0591-26236469)。

  早在2025年3月31日,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向福建连龙投资有限公司发布“闲置土地认定书”。

  闲置土地认定书显示,福建连龙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2日通过挂牌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连地挂牌〔2012〕14号)竞得位于连江县江南乡敖江南路西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12年5月2日与连江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5012220120502G020),其中A4地块不动产权证号:连江单国用〔2014〕第1jd00073号,面积23.38亩,用途为商服用地,A5地块地块不动产权证号:连江单国用〔2014〕第1jd00071号,面积 23.38亩,用途为商服用地。

  根据合同约定,A4地块应在2014年8月1日之前开工,在2016年2月1日之前竣工;A5地块应在2014年8月1日之前开工,在2016年2月1日之前竣工。

  目前A4、A5地块尚未动工。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满1年未开工建设的情况,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24年10月29日向福建连龙投资有限公司发送《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并进行了现场勘测等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及第九条之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通过查询获悉,2012年5月2日,福建连龙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以1815万元竞得江南乡敖江南路西侧A4地块。

  该地块面积15589㎡(23.38亩),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容积率下限2.3,上限2.8,出让年限40年。

  2012年5月2日,同样通过挂牌方式,福建连龙投资有限公司以470万元竞得江南乡敖江南路西侧A5地块。

  该地块面积15589㎡(23.38亩),土地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容积率下限2,上限3.5,出让年限40年。

  算下来,江南乡敖江南路西侧A4地块、A5地块拿地至今已经超过13年。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2013年,中庚集团子公司福建连龙投资有限公司先后通过挂牌方式竞得连江县江南乡江南路南侧、敖江南路西侧9幅用地,涵盖住宅、商业、办公、酒店等用途,总用地面积近300亩,总建筑面积约为60万㎡。

  上述9幅用地案名定为中庚香江世界(中庚香江城),规划约59亩运动公园、约7万方购物中心和星级酒店。

  2019年以来,中庚香江城项目因资金周转困难、违规销售等问题,A1、A8、A6等地块陆续处于停工状态,直至2021年初,中庚香江世界一期才实现交房。

  根据自然资源部颁发,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闲置土地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2、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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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5月13日,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福建连龙投资有限公司中庚香江城项目A4、A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处置听证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兹定于2025年6月16日举行连江县福建连龙投资有限公司中庚香江城项目A4、A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处置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听证会地点设在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层会议室。

  拟参加本次听证会的申请人,请如实填写《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并于2025年6月6日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地址: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层开发利用科,联系人:王森,电话:0591-26236469)。

  早在2025年3月31日,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向福建连龙投资有限公司发布“闲置土地认定书”。

  闲置土地认定书显示,福建连龙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2日通过挂牌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连地挂牌〔2012〕14号)竞得位于连江县江南乡敖江南路西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12年5月2日与连江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5012220120502G020),其中A4地块不动产权证号:连江单国用〔2014〕第1jd00073号,面积23.38亩,用途为商服用地,A5地块地块不动产权证号:连江单国用〔2014〕第1jd00071号,面积 23.38亩,用途为商服用地。

  根据合同约定,A4地块应在2014年8月1日之前开工,在2016年2月1日之前竣工;A5地块应在2014年8月1日之前开工,在2016年2月1日之前竣工。

  目前A4、A5地块尚未动工。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满1年未开工建设的情况,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24年10月29日向福建连龙投资有限公司发送《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并进行了现场勘测等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及第九条之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通过查询获悉,2012年5月2日,福建连龙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以1815万元竞得江南乡敖江南路西侧A4地块。

  该地块面积15589㎡(23.38亩),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容积率下限2.3,上限2.8,出让年限40年。

  2012年5月2日,同样通过挂牌方式,福建连龙投资有限公司以470万元竞得江南乡敖江南路西侧A5地块。

  该地块面积15589㎡(23.38亩),土地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容积率下限2,上限3.5,出让年限40年。

  算下来,江南乡敖江南路西侧A4地块、A5地块拿地至今已经超过13年。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2013年,中庚集团子公司福建连龙投资有限公司先后通过挂牌方式竞得连江县江南乡江南路南侧、敖江南路西侧9幅用地,涵盖住宅、商业、办公、酒店等用途,总用地面积近300亩,总建筑面积约为60万㎡。

  上述9幅用地案名定为中庚香江世界(中庚香江城),规划约59亩运动公园、约7万方购物中心和星级酒店。

  2019年以来,中庚香江城项目因资金周转困难、违规销售等问题,A1、A8、A6等地块陆续处于停工状态,直至2021年初,中庚香江世界一期才实现交房。

  根据自然资源部颁发,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闲置土地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2、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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