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5月12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三则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涉及南通汽配产业园1号地块、2号地块、5号地块,总面积175.69亩。
以下是三则征地公告详细信息:
南通汽配产业园1号地块征地7.224亩

2025年5月12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南通汽配产业园1号地块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2025年4月16日福州市2025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建设用地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0.4816公顷(7.224亩)。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闽侯县南通镇泽洋村,合计征收土地0.4816公顷。其中征收南通镇泽洋村水田0.3695公顷,园地0.0575公顷,其他农用地0.036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179公顷。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由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在该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征地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征收。
南通汽配产业园2号地块征地17.27亩

2025年5月12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南通汽配产业园2号地块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2025年4月15日福州市2025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建设用地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1.1519公顷(17.27亩)。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闽侯县南通镇泽洋村,合计征收土地1.1519公顷。其中征收南通镇泽洋村水田0.4189公顷,水浇地0.3143公顷,旱地0.0354公顷,其他农用地0.109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2738公顷。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由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在该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征地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征收。
南通汽配产业园5号地块征地151.19亩

2025年5月12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南通汽配产业园5号地块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2025年4月15日福州市2025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建设用地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10.0794公顷(151.19亩)。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闽侯县南通镇泽洋村,合计征收土地10.0794公顷。其中征收南通镇泽洋村水田0.2769公顷,水浇地8.0977公顷,园地0.1924公顷,其他农用地1.5124公顷。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由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在该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征地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征收。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