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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鼓楼一楼盘6501㎡商业房产转让,挂牌单价9224元/㎡!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5.05.12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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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5月12日,福建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网发布一则转让信息。受企业委托,转让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乌山西路563号(原乌山西路南侧)海晟·闽江印象商业房产。该标的挂牌价5997万元,竞价保证金500万,折合单价9224.56元/㎡!
标签:   海晟闽江印象  转让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5月12日,福建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网发布一则转让信息。

  受企业委托,转让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乌山西路563号(原乌山西路南侧)海晟·闽江印象商业房产。

  转让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乌山西路563号(原乌山西路南侧)海晟·闽江印象地下一层386集中式商场用房、1-3层01集中式商场、3层02集中式商场、3层03集中式商场办公商业房地产,总建筑面积为6501.12平方米,包括房屋建筑(不含室内装饰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含房屋内的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转让标的建于2015年,《不动产权证书》尚未获取,建设用地(宗地)《土地使用权证》(编号:榕国用(2009)第31234613640号)记载,土地使用权人为福州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座落于鼓楼区乌山西路南侧、凤湖路东侧,图号312346,地类用途为商业、居住,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商业部分至2048年9月25日,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3482.70平方米。

  该标的挂牌价5997万元,竞价保证金500万,折合单价9224.56元/㎡!

  挂牌结束日期:2025年6月12日。

  出租情况:

  1、海晟·闽江印象集中式商业一层,租赁面积:1044.86㎡ ,租赁期限:至2025年11月30日止;

  2、海晟·闽江印象集中式商业一层东南角,租赁面积:192㎡,租赁期限:至2026年9月30日止。

  提示:本公告所涉标的尚未进行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并分割后的部分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故标的的证载面积尚无法确定。海晟·闽江印象已办理预售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4>榕房许字第0068号)》。

  上述信息均由转让方提供,具体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了解,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告所涉标的确权面积(包括房屋面积及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以相关部门确认为准。

  竞买人(受让方)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当日)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2、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2.1一次性支付:受让方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2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不低于成交总交易价款的50%的首期价款,其余交易价款受让方应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按揭贷款审批、全部贷款款项足额转入转让方指定账号。若受让方无法将剩余按揭贷款款项在该期限内转入转让方指定账号的,受让方应在该期限届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

  3、若受让方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全额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额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账户;若受让方采取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剩余按揭贷款款项后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付款通知书,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付款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缴纳的首期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账户。

4、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房产移交日前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并于实物移交当日结清,而实物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

6、其他交易条件以《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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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5月12日,福建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网发布一则转让信息。

  受企业委托,转让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乌山西路563号(原乌山西路南侧)海晟·闽江印象商业房产。

  转让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乌山西路563号(原乌山西路南侧)海晟·闽江印象地下一层386集中式商场用房、1-3层01集中式商场、3层02集中式商场、3层03集中式商场办公商业房地产,总建筑面积为6501.12平方米,包括房屋建筑(不含室内装饰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含房屋内的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转让标的建于2015年,《不动产权证书》尚未获取,建设用地(宗地)《土地使用权证》(编号:榕国用(2009)第31234613640号)记载,土地使用权人为福州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座落于鼓楼区乌山西路南侧、凤湖路东侧,图号312346,地类用途为商业、居住,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商业部分至2048年9月25日,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3482.70平方米。

  该标的挂牌价5997万元,竞价保证金500万,折合单价9224.56元/㎡!

  挂牌结束日期:2025年6月12日。

  出租情况:

  1、海晟·闽江印象集中式商业一层,租赁面积:1044.86㎡ ,租赁期限:至2025年11月30日止;

  2、海晟·闽江印象集中式商业一层东南角,租赁面积:192㎡,租赁期限:至2026年9月30日止。

  提示:本公告所涉标的尚未进行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并分割后的部分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故标的的证载面积尚无法确定。海晟·闽江印象已办理预售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4>榕房许字第0068号)》。

  上述信息均由转让方提供,具体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了解,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告所涉标的确权面积(包括房屋面积及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以相关部门确认为准。

  竞买人(受让方)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当日)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2、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2.1一次性支付:受让方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2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不低于成交总交易价款的50%的首期价款,其余交易价款受让方应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按揭贷款审批、全部贷款款项足额转入转让方指定账号。若受让方无法将剩余按揭贷款款项在该期限内转入转让方指定账号的,受让方应在该期限届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

  3、若受让方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全额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额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账户;若受让方采取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剩余按揭贷款款项后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付款通知书,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付款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缴纳的首期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账户。

4、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房产移交日前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并于实物移交当日结清,而实物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

6、其他交易条件以《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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