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5年4月17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闽侯县新能源整车厂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闽侯县人民政府县《关于闽侯县新能源整车厂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侯政地〔2024〕148号)、《关于核减闽侯县新能源整车厂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侯政地〔2024〕207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核减后的闽侯县新能源整车厂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核定成片开发总面积65.9146公顷(折合988.719亩)。
二、闽侯县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三、闽侯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管控要求,按照《方案》确定的范围和时序安排,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如《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闽侯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闽侯县新能源整车厂位于青口

2024年6月19日发布“闽侯县新能源整车厂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闽侯县新能源整车厂片区涉及青口镇的东台村,共1个镇1个村,范围面积66.0018公顷(折合990.02亩)。使用集体土地面积54.1032公顷,使用国有土地面积11.8986公顷。片区东至西厝自然村、南至变电站、西至陈元村、北至东台小学。农用地面积为39.307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7.209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24.1367公顷,未利用地面积为2.5581公顷。

本片区的开发是优化产业结构,发展新经济业态的需要;是推进闽侯县城镇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是保障“十四五”期间土地资源要素供应的需要。
本方案包括商业服务业用地1.7203公顷,工矿用地37.069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1.1203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7756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0.8579公顷,陆地水域4.4584公顷。

本方案符合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已纳入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已纳入正在编制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
本片区的建设,有利于促进整个东台片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升级,打通上下游产业集群,形成产业集聚,进一步解决青口镇东台村的周边市政设施配套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结合交通设施配套与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提升产业园区品质,有利于地区产业集聚,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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