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3日,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关于福州闽港建筑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双抛桥一里新村3座301、302房产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受福州闽港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拟通过网络竞价方式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双抛桥一里新村3座301、302房产公开挂牌转让,以上转让行为已获得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标的物名称: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双抛桥一里新村3座301、302房产,房屋权利人为福州闽港建筑开发有限公司。标的物所在城市:福建省福州市;座落:鼓楼区鼓西街道杨桥路双抛桥一里新村3#楼301、302单元(原坐落: 鼓楼区杨桥路双抛桥一里新村3座301.302单元);面积:共有宗地面积:1959㎡/房屋建筑面积:214.83㎡;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建成年份:1996年。

双抛桥一里新村南侧杨桥东路,毗邻三坊七巷、东街口,地理区位优越,周边配套成熟,属于市中心核心区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两套房产挂牌价:271.782万元。按建筑面积214.83平米折算,挂牌均价约12651.02元/平米。
竞价保证金金额为54万元,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22日17时止。意向竞价方可于2025年4月23日09时至2025年5月22日17时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络报名,且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自由竞价时间: 2025年5月26日 10:00-10:45。
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1、本标的房屋目前空置,无抵押冻结,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意向竞价方必须认真了解、核查本标的现状,本次转让资产以现况进行移交。意向竞价方在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房屋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如未了解竞价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2、意向竞价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 ,自行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标的物转让给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应积极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办理产权登记及变更手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未明确规定的税费、由纳税义务人承担。
4、受让方应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立户、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转让的标的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房屋移交日为界,转让方仅承担房屋移交日前的上述费用,房屋移交日之后的上述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5、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资产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电话咨询等),仅供意向竞价方参考。意向竞价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意向竞价方在公告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竞价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6、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直接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
7、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价方,即转入竞价程序,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竞价结束时,若无报(应)价,最先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由该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为准)的竞价方即被确定为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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