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 2025年4月22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成立南港社区居委会的批复。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委托办理新设社区审批工作的函》(榕高新区函〔2025〕14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成立南港社区居委会,现批复如下:
南港社区辖两园安置房一期、二期、三期(待建)住宅小区和福州高新区旗山中心小学、福州高新区儿童学园第一分园、福州高新区海峡幼儿园第二园两园校区3所学校(周边企业仍由原管辖村管理)。社区四至范围为:东至江滨路,西至两园安置房一期西侧围墙,南至白漫溪路、北至117县道。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居委会成立的各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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