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4月21日,福建省产权交易网发布一则挂牌公告,受企业委托,转让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南光明港路121号红星苑一期10#楼604单元、10#楼1304单元。

两套房屋住宅建筑面积合计214.42㎡,挂牌价格343.5万元,保证金各10万元,折合均价16019元/㎡。
标的1位于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南光明港路121号红星苑一期10#楼604单元,房屋建筑面积为107.2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24)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01630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拆迁安置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至2079年07月05日。房屋用途为住宅。
标的2位于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南光明港路121号红星苑一期10#楼1304单元,房屋建筑面积为107.2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24)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02906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拆迁安置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至2079年07月05日。房屋用途为住宅。
风险提示:
1、转让标的无纠纷、无抵押、无担保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产权清晰。现处于空置状态。
2、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应当充分了解不动产所在地政府的土地、房产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政府颁发的限购令,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即竞价结束当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受让方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实物移交日前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并于实物移交当日结清,而实物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
4、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书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转让方给予配合,但不承担办理过程中的任何风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6、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为准。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正向多次)方式。
公告期限: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25年9月30日,顺延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17:00。

公开资料显示,红星苑项目位于福州市东区,东临光明路,西靠连江南路、鳌峰大桥,南邻鳌峰路,北邻鳌港路,规划18层至35层集住宅、写字楼、商场、文化中心、会所等功能的大型高层建筑群,总建筑面积49.12万平方米,包括有16座住宅、1座幼儿园、3层商场及2座27层商务写字楼。
项目一期包含1#楼、2#楼、3#楼、4#、5#、6#楼、7#、8#、9#楼、10#楼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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