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5年4月15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闽侯县儿童友好城市专项规划的公示”。

该局委托编制的《闽侯县儿童友好城市专项规划》于2025年4月7日通过我局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第二十六条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的要求,现将修改完善后的规划草案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闽侯县政务信息网上。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5月15日。

为更好拓展闽侯儿童友好成长空间,尊重儿童需求,补齐儿童发展短板,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全面实现福州市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特编制《闽侯县儿童友好城市空间专项规划》。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从儿童视角出发,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标,完善儿童政策体系,优化儿童公共服务,加强儿童权利保障,拓展儿童成长空间,改善儿童发展环境,全面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让儿童充分融入城市建设与发展、充分享受城市便利与安全、充分感受城市温情与幸福,全力打造儿童友好的现代化滨江新城。

立足县情和发展实际,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闽侯特色风貌打造、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等规划建设中,探索具有闽侯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路径模式。强化交流互鉴,以儿童友好促进与中心城区和周边地区的融合发展。

根据公布的规划目标,到2030年,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友好要求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得到充分体现。全县至少建设1个儿童友好型街道和1个儿童友好型社区,医院、学校、图书馆、实践基地实现儿童友好型比例达到85%以上,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将全面推进。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展望到2035年,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儿童优先原则全面贯彻,儿童友好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重要标识,儿童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广大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和未来,儿童事业发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规划愿景, 定位为福州都市圈儿童友好示范县。规划目标实现儿童友好公共服务的普惠共享;建设健康包容的儿童友好公共空间;构建安全舒适的儿童友好出行环境;保障儿童参与及推动多元共建共治。

闽侯儿童友好城市空间体系方面,规划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构建城区、街镇、社区三级儿童友好空间体系。
县级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构建儿童友好空间体系。统筹配置、系统布局、整体推进,定期开展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评估,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开敞空间、出行环境体系。
街镇层面与10—15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对接城市街道管理服务范围,重点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活动场地、慢行系统和学径网络等,构建儿童友好街区空间。
社区层面与5—10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对接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范围,优先配置满足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日常需求的公共服务设施、活动场地和步行路径,满足儿童日常基本生活和成长发展需要。
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开敞空间、出行环境3类覆盖儿童成长主要公共活动空间的适儿化改造。针对儿童生理与心理尺度,从专享、共享型两个维度对儿童友好型空间内涵进行拓展。

此外,构建儿童友好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儿童友好开敞空间体系和儿童友好出行环境体系。
在实施保障方面,切实加强与福州市的统筹联动,形成闽侯县儿童友好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人人参与的设计与建设机制。并将实施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根据儿童友好现实基础,以及儿童需求、紧迫度、可实施性等因素,闽侯县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组织编制闽侯县儿童友好空间行动方案或计划,同步制定实施层面的项目推进安排。明确具体项目的建设周期、目标任务,有序开展公共服务设施、开敞空间和出行环境的适儿化建设改造试点工作。
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相关专项规划,体现“儿童优先”理念。在国土空间分区规划中的街区图则加入儿童友好相关控制要求,指导和明确下阶段详细规划在地块中具体落实儿童友好规划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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