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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福建省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宁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宁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两项新政策将于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新政策取消了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限制,允许在公积金贷款还款正常的情况下,职工可办理购建房提取公积金、还商贷提取公积金、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以及公贷逐月冲和还商贷提取公积金业务。此外,新政策还取消了异地购房、还贷提取的户籍地和工作地要求,进一步放宽了公积金提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