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4月2日,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针对发布“关于湖东路1号前田大厦18层以上无主建筑物的公告”。
此次公告针对湖东路1号前田大厦楼顶违法建筑物相关业主、相关管理人。

公告明确,鼓楼区温泉街道湖东路1号前田大厦18层(产权地址:湖东路231号原六一路与湖东路交叉口)以上建筑物的建设人、使用人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建筑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将对该建筑物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八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请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到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认领或提出异议。公告期届满,仍无法确定所有人、管理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拒不接受处理的,我局将依法依规按无主物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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