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4月3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5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侯自然告告字[2025]03号)”。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竞买意向者凭有效证件,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8日下午4:00前的正常工作时间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业务受理区(第一开标室东门正对面的办公室)索取出让文件材料。
本次拍卖将于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上午9:30举行,拍卖地点设在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本次拍卖地块编号为宗地2025-04号,地块位于荆溪镇光明村,土地用途为地块一:商业居住混合用地(R2、B1);地块二:公园绿地(G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8051㎡(合12.08亩),其中地块一商业居住混合用地(R2、B1),用地面积6466平方米(合9.70亩),地块二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585平方米(合2.38亩);容积率:1.0<FAR≤1.2,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可与地块二统筹计算绿地率指标;建筑限高:≤36米;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450万,拍卖起始价2250万元。按照地块一面积6466㎡,容积率上限1.2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2899.78元/㎡。
出让公告约定:
1、本宗地地块二应作为公园绿地,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具体设计方案应报闽侯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同意并经县政府审定后由竞得人出资建设。
绿化带建设标准每平方米不低于300元人民币,要求竞得人在上报项目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时同时上报绿化带的设计方案并先行施工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荆溪镇人民政府。
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绿化用地不予登记发证,若今后政府项目建设需要征收使用该绿化用地及地上物时不予补偿。
2、宗地交地、开竣工时间:上述宗地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2个月内(2026年1月14日前)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地块内建筑物残值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清理)。宗地的竞得人应在2026年10月14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应在2029年10月14日之前(双方认定的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3、闽侯县人民政府有权对本出让宗地商品房的预售、销售价格和合同备案进行限制。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国家部委规定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必须满足“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根据榕政办[2016]180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该条件明确为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一(含地下部分)。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已经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纳入开发建设资金计算范畴。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在办理土地抵押期间暂缓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允许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分批办理解押、分批办理预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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