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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竹岐三个村,闽侯征地478.14亩,将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5.03.30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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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近日,闽侯县发布四则征收土地预公告,涉及竹岐竹岐乡榕东村、榕中村、榕西村,总面积31.8766公顷(478.14亩),用于建设闽侯县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其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一号地块征地100亩。
标签:   闽侯  征地  竹岐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 近日,闽侯县发布四则征收土地预公告,涉及竹岐竹岐乡榕东村、榕中村、榕西村,总面积31.8766公顷(478.14亩),用于建设闽侯县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一号地块征地100亩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闽侯县发布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一号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

  本次征地涉及竹岐乡榕东村、榕中村,征收面积6.6671公顷(100亩)。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工业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3日由竹岐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竹岐乡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开展补偿登记、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二号地块征地94.34亩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闽侯县现发布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二号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

  本次征地涉及竹岐乡榕东村、榕中村、榕西村,征收面积6.2898公顷(94.34亩)。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工业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于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3日由竹岐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竹岐乡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开展补偿登记、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三号地块征地185.72亩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闽侯县发布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三号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

  本次征地涉及竹岐乡榕东村、榕中村,征收面积12.3818公顷(185.72亩)。、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工业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3日由竹岐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竹岐乡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开展补偿登记、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四号地块征地98.06亩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闽侯县发布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四号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

  本次征地涉及竹岐乡榕东村、榕中村,征收面积6.5379公顷(98.06亩)。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工业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3日由竹岐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竹岐乡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开展补偿登记、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竹岐2.47万亩片区控规通过技术审查

  2025年3月5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闽侯县竹岐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公示”。

  公示内容显示,闽侯县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闽侯县竹岐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于2025年3月3日通过专家技术审查。

  此次控规调整,从闽侯大县城两岸融合角度提出竹岐片区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处罚,提出竹岐新城将打造成为核心引领的科教名城、产业强城、宜居新城和高质量发展的“城市会客厅”。

  作为控规草案过审后的第一次大规模征地,以产业为突破口,竹岐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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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 近日,闽侯县发布四则征收土地预公告,涉及竹岐竹岐乡榕东村、榕中村、榕西村,总面积31.8766公顷(478.14亩),用于建设闽侯县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一号地块征地100亩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闽侯县发布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一号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

  本次征地涉及竹岐乡榕东村、榕中村,征收面积6.6671公顷(100亩)。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工业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3日由竹岐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竹岐乡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开展补偿登记、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二号地块征地94.34亩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闽侯县现发布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二号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

  本次征地涉及竹岐乡榕东村、榕中村、榕西村,征收面积6.2898公顷(94.34亩)。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工业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于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3日由竹岐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竹岐乡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开展补偿登记、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三号地块征地185.72亩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闽侯县发布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三号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

  本次征地涉及竹岐乡榕东村、榕中村,征收面积12.3818公顷(185.72亩)。、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工业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3日由竹岐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竹岐乡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开展补偿登记、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四号地块征地98.06亩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闽侯县发布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四号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

  本次征地涉及竹岐乡榕东村、榕中村,征收面积6.5379公顷(98.06亩)。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工业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3日由竹岐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竹岐乡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开展补偿登记、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竹岐2.47万亩片区控规通过技术审查

  2025年3月5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闽侯县竹岐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公示”。

  公示内容显示,闽侯县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闽侯县竹岐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于2025年3月3日通过专家技术审查。

  此次控规调整,从闽侯大县城两岸融合角度提出竹岐片区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处罚,提出竹岐新城将打造成为核心引领的科教名城、产业强城、宜居新城和高质量发展的“城市会客厅”。

  作为控规草案过审后的第一次大规模征地,以产业为突破口,竹岐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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