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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发布公示,拟认定82名高层次F类人才!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5.03.27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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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根据《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福州市高层次F类人才由各县(市)区按程序研究审核,报市人社局备案登记。经人才网络申报、窗口审核、征求意见等程序,现将仓山区2025年第一批市高层次F类人才82名拟入选对象予以公示。
标签:   人才房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5年3月25日,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仓山区2025年第一批市高层次F类人才拟入选对象的公示”。

  根据《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福州市高层次F类人才由各县(市)区按程序研究审核,报市人社局备案登记。

  经人才网络申报、窗口审核、征求意见等程序,现将仓山区2025年第一批市高层次F类人才82名拟入选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五个工作日)。

  根据官方发布认定标准,福州市级高层次F类人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其他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前三名的选手及第一指导老师。

  2、福州市名师。

  3、在国际、全国权威性高、公信力强的中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或相当奖项获得者的第一指导老师,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的第一指导教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二、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 2),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二、三等奖获得者。

  4、经我市申报认定的省工科类青年人才。

  5、经认定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6、经认定的来闽工作台湾优秀毕业生。

  7、各县(市)区按照产业特色,每年自主认定不超过5名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领域人才。

  8、各县(市)区按照产业特色,每年自主认定不超过5名商贸服务、现代物流、法律金融等现代服务业人才。

  9、各县(市)区根据奉献度、贡献度、知名度、匹配度原则,每年自主认定不超过 15 名优秀人才。

  10、经认定单位研究并报市人才工作联席会审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

  根据2022年8月17日发布的《“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2020 年10月27日以后引进的福州市第三层次人才 (F 类)属于5型保障对象。

  根据“办法”,5型保障对象购买福州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连续按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除按规定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外,对其商业贷款组合部分的100万元因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产生的利息差,给予6年的利息补贴。

  此外,“办法”还规定,,5型保障对象还可享受600元/月租赁补贴。租赁补贴由市人才发展集团按照规定按月发放,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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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5年3月25日,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仓山区2025年第一批市高层次F类人才拟入选对象的公示”。

  根据《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福州市高层次F类人才由各县(市)区按程序研究审核,报市人社局备案登记。

  经人才网络申报、窗口审核、征求意见等程序,现将仓山区2025年第一批市高层次F类人才82名拟入选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五个工作日)。

  根据官方发布认定标准,福州市级高层次F类人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其他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前三名的选手及第一指导老师。

  2、福州市名师。

  3、在国际、全国权威性高、公信力强的中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或相当奖项获得者的第一指导老师,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的第一指导教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二、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 2),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二、三等奖获得者。

  4、经我市申报认定的省工科类青年人才。

  5、经认定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6、经认定的来闽工作台湾优秀毕业生。

  7、各县(市)区按照产业特色,每年自主认定不超过5名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领域人才。

  8、各县(市)区按照产业特色,每年自主认定不超过5名商贸服务、现代物流、法律金融等现代服务业人才。

  9、各县(市)区根据奉献度、贡献度、知名度、匹配度原则,每年自主认定不超过 15 名优秀人才。

  10、经认定单位研究并报市人才工作联席会审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

  根据2022年8月17日发布的《“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2020 年10月27日以后引进的福州市第三层次人才 (F 类)属于5型保障对象。

  根据“办法”,5型保障对象购买福州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连续按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除按规定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外,对其商业贷款组合部分的100万元因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产生的利息差,给予6年的利息补贴。

  此外,“办法”还规定,,5型保障对象还可享受600元/月租赁补贴。租赁补贴由市人才发展集团按照规定按月发放,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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