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近日,有市民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咨询:
我是鼓楼区宜发得贵城二号楼业主,由于 06 年 拆迁时本人尚未落户至该楼户口,孩子也未出生,现随我落户于晋安区。现我有拆迁合同,但由于房子迟迟未交无法落户,影响孩子上学,请问届时是否可以凭借拆迁合同,或者地方部门给予协调,让孩子在该楼栋划片小学上学?请相关部门给于协调及答复。
诉求是希望凭拆迁合同读片内学校。
该咨询于2025年3月12日得到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回复: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可依住宅征收部门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办法安排入学:
(1)原地安置且住宅被征收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入学,也可由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异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但户口未迁移的,可由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货币补偿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可由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小学入学。
2024年鼓楼区招生对象为辖区内户籍和符合政策要求非辖区内户籍的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适龄儿童。适龄儿童若是晋安区户籍,无法在鼓楼区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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