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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罗源如何申请廉租房?官方公布申请条件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5.03.14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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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赁住房统称“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根据《罗源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罗政办〔2013〕89号)相关规定,要取得公租房的保障资格,需申请人主动申请,相关部门联合审查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
标签:   公租房  问答

诉求编号:FZ25031101591

诉求标题:咨询廉租房条件

诉求内容:进城务工人员,孩子在城关读书,户口在城关集体户,没有住房,想咨询:廉租房的申请条件,需要的材料,办理部门,咨询电话。希望答复详细些。

诉求时间:2025-03-11 13:08:11

事发区域: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

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意见: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赁住房统称“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根据《罗源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罗政办〔2013〕89号)相关规定,要取得公租房的保障资格,需申请人主动申请,相关部门联合审查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

公租房保障的对象、申请及审核主要如下:

一、保障对象

(一)第一类申请家庭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中等偏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城镇居民家庭: 1.具有凤山镇城镇居民户籍且申请之日落户时间已满3年(不含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通过购买住房取得我县城镇户籍的),并在本县工作、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3407万元(含); 3.在本县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未租住公有住房。

(二)第二类申请家庭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不具有本县凤山镇城镇居民户籍; 2.申请人在本县城区务工且在本县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或申请人属于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县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3407万元(含); 4.家庭成员在本县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二、申请、审核程序

公租房保障资格的申请、受理、审核、配租等过程管理依托全省统一运行使用的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全省执行统一的标准化网上办理流程,标准化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多部门联审,住建部门汇总认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最终做出申请人是否符合公租房租赁资格复核认定,总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三、申请材料

公租房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罗源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并按照下列规定提供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受理核对后退还),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提供受理当日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和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 3.属于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证书(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提供); 4.其它需要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

综上所述,申请公租房,第一步需申请人本人做出判定是否为公租房保障对象。第二步是公租房保障对象的,需由申请人主动申请,申请渠道分为线上和线下,线上申请:手机下载公租房APP、闽政通高效办成一件事-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线下申请:第一类凤山镇城镇居民的向所在的社区申请,第二类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向县住房办领取申请审核表如实填写,审核表由务工单位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第三步多部门依托全省统一运行使用的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联审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公租房保障。

如有不解之处,请您前往房屋管理中心咨询,地址:罗源县世纪花园6号楼103、104单元,联系电话:2683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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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编号:FZ25031101591

诉求标题:咨询廉租房条件

诉求内容:进城务工人员,孩子在城关读书,户口在城关集体户,没有住房,想咨询:廉租房的申请条件,需要的材料,办理部门,咨询电话。希望答复详细些。

诉求时间:2025-03-11 13:08:11

事发区域: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

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意见: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赁住房统称“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根据《罗源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罗政办〔2013〕89号)相关规定,要取得公租房的保障资格,需申请人主动申请,相关部门联合审查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

公租房保障的对象、申请及审核主要如下:

一、保障对象

(一)第一类申请家庭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中等偏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城镇居民家庭: 1.具有凤山镇城镇居民户籍且申请之日落户时间已满3年(不含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通过购买住房取得我县城镇户籍的),并在本县工作、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3407万元(含); 3.在本县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未租住公有住房。

(二)第二类申请家庭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不具有本县凤山镇城镇居民户籍; 2.申请人在本县城区务工且在本县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或申请人属于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县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3407万元(含); 4.家庭成员在本县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二、申请、审核程序

公租房保障资格的申请、受理、审核、配租等过程管理依托全省统一运行使用的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全省执行统一的标准化网上办理流程,标准化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多部门联审,住建部门汇总认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最终做出申请人是否符合公租房租赁资格复核认定,总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三、申请材料

公租房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罗源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并按照下列规定提供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受理核对后退还),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提供受理当日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和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 3.属于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证书(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提供); 4.其它需要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

综上所述,申请公租房,第一步需申请人本人做出判定是否为公租房保障对象。第二步是公租房保障对象的,需由申请人主动申请,申请渠道分为线上和线下,线上申请:手机下载公租房APP、闽政通高效办成一件事-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线下申请:第一类凤山镇城镇居民的向所在的社区申请,第二类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向县住房办领取申请审核表如实填写,审核表由务工单位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第三步多部门依托全省统一运行使用的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联审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公租房保障。

如有不解之处,请您前往房屋管理中心咨询,地址:罗源县世纪花园6号楼103、104单元,联系电话:2683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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