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3月10日,福州高新区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两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为促进福州高新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文旅市场经济活力,强化乡村文旅品牌建设,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关于促进文旅产业发展的两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
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两条措施(送审稿)显示,为促进高新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文旅市场经济活力,强化乡村文旅品牌建设,现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措施。
一、对在福州高新区依法开展备案,并被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的旅游民宿,按照首次评定结果,分别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二、在福州高新区辖区内,对新评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10万元;对新评为省级金牌旅游村的,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5万元。
以上措施与区其他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如有重复,按就高原则执行;以上措施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由区商务局(文旅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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