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福州市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2024年第一批福州市马尾区人才购房保障资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福州市马尾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榕马委人才〔202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审批通过2024年第一批福州市马尾区人才购房保障资格人员名单,现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的23人名单当中,2型保障对象4人,3型保障对象1人,4型保障对象3人,5型保障对象15人。

根据2024年8月12日印发实施的《福州市马尾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界定:

1型保障对象:福建省高层次特级、A 类人才;
2型保障对象: 福建省高层次 B、C 类人才,福州市高层次D类人才;
3型保障对象: 福州市高层次 E 类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
4 型保障对象: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型保障对象 :福州市高层次 F 类人才、马尾区高层次 G 类人才、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技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福州市马尾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规定,人才购房保障主要有购房补贴和国有存量住房购房优惠两种保障形式。
购房补贴是指,按照人才层次提供的不同标准的人才购房补贴。其中1型保障对象180万元;2 型保障对象100万元;3型保障对象50万元;4 型保障对象20万元;5型保障对象10万元。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实际购房总价,并按年发放:第1年发放40%,第2年发放 30%,第3年发放 30%。
国有存量住房购房优惠是指,对人才购买国有存量住房提供优惠折扣。1-6 型保障对象如购买我区国有存量住房,价格按照市场评估价的70%购买,其中 1-5 型保障对象可同时享受购房补贴。
2、3、4、5 型保障对象还需按约承诺享受政策后继续在马尾区工作 10 年及以上,承诺服务期自购房网签之日起按月计算。
人才保障家庭须在马尾行政区域内购房,购房时间以网签时间为准。
人才保障家庭可在办理网签合同备案、购房全款缴清后(现金全款支付或银行按揭贷款放款后)向区国有房产中心申请兑现。
受购房补贴的人才,需与区国有房产中心签订购房补贴发放协议,明确10年服务年限和上市交易限制等内容。
第1型人才不受10 年服务年限限制。第6型人才所购国有存量住房自房屋不动产登记证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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