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5年3月6日,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5年第三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政综〔2025〕22号、23号),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方式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2025年3月27日9:00至2025年4月7日17:00。挂牌交易期限:2025年3月28日9:00至2025年4月10日17:00。‘

一、2024滨工挂-7号,起始价1160万元
宗地编号:2024滨工挂-7号,宗地位置:福州新区滨海新城临空片区,漳湖路北侧;土地面积:22053平方米(计33.08亩);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100101);准入产业类型: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出让年限:50年。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1.1≤3.0;建筑密度:≥38%、≤50%(建筑系数:≥40%);绿地率:≥10%≤20%。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232万元;交易起始价:1160万元;
开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2024滨工挂-7号地块竞买申请人应符合准入产业类型,并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与长乐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的《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
2024滨工挂-7号加价幅度为10万元,不设保留价。2024滨工挂-7号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产值不低于650万元/亩、年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具体以《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为准。
二、2024滨挂-12号,起始价2800万元
宗地编号:2024滨挂-12号,位于福州新区滨海新城核心区塘东路南侧、南雅路北侧、文松路东侧、万沙路西侧;占地面积7996平方米(计11.99亩);土地用途:商业用地(0901);出让年限:40年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560万元;交易起始价:2800万元。
开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2024滨挂-12号地块竞买申请人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承诺。竞得人隐瞒事实出具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2024滨挂-12号加价幅度为50万元,不设保留价。

该地块位于滨海新城核心区,紧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福建医院。且毗邻滨海快线f1线“大数据站”和地铁6号线“万寿站”。
其他事项
1.2024滨工挂-7号地块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和出让业务费等土地费用和政府土地收益 (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契税及由区土地发展中心代缴的植被恢复费等林地报批费用由竞得人自行缴纳。植被恢复费等林地报批费的开票及缴款事宜由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2024滨挂-12号地块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出让业务费等土地费用和政府的土地收益(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2.上述地块按现状交地,由属地乡镇(街道)会同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交地。竞得人应在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3.2024滨工挂-7号地块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60日内分两次缴纳成交价款的50%、50%。2024滨挂-12号地块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360日内分两次缴纳成交价款的50%、50%。上述分期缴款不计利息。为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鼓励受让人以数字人民币缴纳土地价款。
4.上述地块竞得人在长乐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也在长乐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投产后,由地块所在乡镇街道牵头相关部门启动监管工作,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5.2024滨工挂-7号地块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6.2024滨工挂-7号地块竞得人必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将来因政府建设需要,需征用地块的部分或全部土地,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政府征收并自行负责拆除涉及的建筑物,政府按本次土地出让单价标准(扣除使用年限)加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给予补偿外,仅对地面建筑物进行补偿,设备搬迁损失等其他各项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7.2024滨挂-12号地块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8.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按照《福州滨海新城城市信息模型交付通用标准(试行)》(新区规发〔2020〕9号)要求将项目模型数据提交当地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9.上述地块绿色建筑具体建设要求、建设标准、监督检查和验收等事项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落实。
10.上述地块内砂石土应按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土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长政办〔2024〕102号)有关规定执行。
1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挂牌人为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工作由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持并组织实施。本次挂牌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应于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7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福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417)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12.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并在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内向挂牌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护照)、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汇至指定的账户)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
13.本公告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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