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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338.43亩,福州三幅地块规划调整(附位置图)!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5.02.26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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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5年2月21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三则公告。涉及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沿线区域(潭头片区)控规380182-11-A-10地块、营前营滨路西侧A-02基本单元若干地块、新区控规02-B-04、04(1)、08地块规划调整。三幅地块总面积338.43亩。
标签:   控规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5年2月21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三则公告。

  涉及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沿线区域(潭头片区)控规380182-11-A-10地块、营前营滨路西侧A-02基本单元若干地块、新区控规02-B-04、04(1)、08地块规划调整。

  三幅地块总面积338.43亩。

  以下是三幅地块规划调整详细信息:

  潭头片区控规11-A基本单元面积99.83亩

  2月21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沿线区域(潭头片区)控规380182-11-A-10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根据区政府对《关于提请对福建闽威科技有限公司周边地块进行控规调整的请示办理情况的报告》(长自然督〔2025〕20号)的批示精神,同意对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沿线区域(潭头片区)控规380182-11-A-10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现控规调整工作已按程序启动,于2025年2月21日通过专家、部门、乡镇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沿线区域(潭头片区)控规11-A基本单元, G228国道南侧,机场第二高速北侧,潭湖路东侧,文石溪西侧,用地面积66554平方米(约99.83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地块现状为耕地、林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性质:将几处留白区域与原11-A-10地块合并为11-A-10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用地面积66554平方米。  

   2、控制指标:为了地块的弹性建设,建筑密度由38%-50%调整为≥40%,建筑系数由≥40%调整为≥42%,绿地率由15-20%调整为10%-20%,其余规划指标不变,相关指标应满足省市技术管理规定、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规范文件要求。

  长乐营前新区A-02分区单元面积144亩

  2月21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长乐营前营滨路西侧A-02基本单元若干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2025ZGCJ-016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启动航捷项目及周边地块控规调整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5年2月21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长乐营前新区A-02分区单元,北至峡漳路、东至营滨路,西至邹厝河、南至和谐路。用地面积9.58公顷(约144亩)。

  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地块现状为工矿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道路方面:调整营立路西段线位。    

  2、用地方面:将A-02-70(2)地块由二类服务设施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幼儿园调整为图标控制;将A-02-80、82及A-02-81部分地块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调整A-02-69、81地块绿带宽度,并调整为公园绿地。    

  3、指标方面:A-02-70地块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由2.8调整为2.6,建筑高度由60米调整为80米,其它指标不变;A-02-80地块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为>1同时≤1.1,建筑密度为≤35%,绿地率为≥30%,建筑限高为24米。

  新区B分区单元,02基本单元面积94.6亩

  2月21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长乐新区控规02-B-04、04(1)、08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2025ZGCJ-006号)文件及区领导批示精神,原则同意启动长乐新区控规02-B-04、04(1)、08地块规划调整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5年2月21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长乐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分区单元,02基本单元,峡漳线南侧、三凤路东侧、会堂路西侧、凯歌路北侧,面积6.31公顷(94.6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现状调研情况,拟调整地块现状为交通服务站用地、其他草地、城镇住宅用地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方面:将02-B-04(1)地块、02-B-04及02-B-08部分地块合并为02-B-04_1地块,调整为商住综合用地;余下的02-B-04、 02-B-08地块用地性质为现状保留。

  2、指标方面:02-B-04_1地块容积率调整为≤2.3,绿地率调整为≥35%,建筑限高调整为100米,建筑密度调整为≤25%;02-B-04地块部分用地合并至02-B-04_1地块后,相应将地块容积率调整为≤1.11,建筑密度调整为≤27%,其余指标按工规证落实;02-B-08地块的用地指标按工规证落实,将建筑高度调整为≤3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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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5年2月21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三则公告。

  涉及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沿线区域(潭头片区)控规380182-11-A-10地块、营前营滨路西侧A-02基本单元若干地块、新区控规02-B-04、04(1)、08地块规划调整。

  三幅地块总面积338.43亩。

  以下是三幅地块规划调整详细信息:

  潭头片区控规11-A基本单元面积99.83亩

  2月21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沿线区域(潭头片区)控规380182-11-A-10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根据区政府对《关于提请对福建闽威科技有限公司周边地块进行控规调整的请示办理情况的报告》(长自然督〔2025〕20号)的批示精神,同意对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沿线区域(潭头片区)控规380182-11-A-10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现控规调整工作已按程序启动,于2025年2月21日通过专家、部门、乡镇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沿线区域(潭头片区)控规11-A基本单元, G228国道南侧,机场第二高速北侧,潭湖路东侧,文石溪西侧,用地面积66554平方米(约99.83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地块现状为耕地、林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性质:将几处留白区域与原11-A-10地块合并为11-A-10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用地面积66554平方米。  

   2、控制指标:为了地块的弹性建设,建筑密度由38%-50%调整为≥40%,建筑系数由≥40%调整为≥42%,绿地率由15-20%调整为10%-20%,其余规划指标不变,相关指标应满足省市技术管理规定、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规范文件要求。

  长乐营前新区A-02分区单元面积144亩

  2月21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长乐营前营滨路西侧A-02基本单元若干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2025ZGCJ-016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启动航捷项目及周边地块控规调整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5年2月21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长乐营前新区A-02分区单元,北至峡漳路、东至营滨路,西至邹厝河、南至和谐路。用地面积9.58公顷(约144亩)。

  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地块现状为工矿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道路方面:调整营立路西段线位。    

  2、用地方面:将A-02-70(2)地块由二类服务设施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幼儿园调整为图标控制;将A-02-80、82及A-02-81部分地块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调整A-02-69、81地块绿带宽度,并调整为公园绿地。    

  3、指标方面:A-02-70地块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由2.8调整为2.6,建筑高度由60米调整为80米,其它指标不变;A-02-80地块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为>1同时≤1.1,建筑密度为≤35%,绿地率为≥30%,建筑限高为24米。

  新区B分区单元,02基本单元面积94.6亩

  2月21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长乐新区控规02-B-04、04(1)、08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2025ZGCJ-006号)文件及区领导批示精神,原则同意启动长乐新区控规02-B-04、04(1)、08地块规划调整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5年2月21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长乐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分区单元,02基本单元,峡漳线南侧、三凤路东侧、会堂路西侧、凯歌路北侧,面积6.31公顷(94.6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现状调研情况,拟调整地块现状为交通服务站用地、其他草地、城镇住宅用地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方面:将02-B-04(1)地块、02-B-04及02-B-08部分地块合并为02-B-04_1地块,调整为商住综合用地;余下的02-B-04、 02-B-08地块用地性质为现状保留。

  2、指标方面:02-B-04_1地块容积率调整为≤2.3,绿地率调整为≥35%,建筑限高调整为100米,建筑密度调整为≤25%;02-B-04地块部分用地合并至02-B-04_1地块后,相应将地块容积率调整为≤1.11,建筑密度调整为≤27%,其余指标按工规证落实;02-B-08地块的用地指标按工规证落实,将建筑高度调整为≤3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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