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2025年度第二批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省级补助项目的公示》。
经各项目业主申请,市、县(区)住建和财政部门审核把关,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拟将41个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列入第二批省级财政补助名单。其中,福州福清市南岭镇、长乐区猴屿乡猴屿村、罗源县霍口畲族乡等3个合作项目入选。
据了解,乡建乡创是我省首创的闽台合作模式,通过引进一批从事乡建、文创、农业、旅游等行业的台湾建筑师和文创团队开展驻村“陪护式”服务,重点聚焦乡村规划设计、环境整治、农房建筑风貌提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产业培育、文化创意等方面,系统推进乡村环境整治和产业培育。
待公示期结束后,省级财政将按规定给予每个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50万元补助。今后,我省还将启动创建一批闽台乡建乡创样板县、样板集镇、样板村,集中连片探索“乡建乡创助力乡村振兴”的新路径,推动全县域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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