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原创 > 正文

福州亿城置业“街心市集”项目办妥建设所需审批手续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5.02.08来源:海西房产网
扫描到手机
导语: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外透露,25日该局联同县住建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多部门向福州亿城置业有限公司街心市集项目一次性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9本证书。
标签:   亿城置业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外透露,2月5日该局联同县住建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多部门向福州亿城置业有限公司街心市集项目一次性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9本证书。

  为促进建设项目节后尽快动工建设,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相关部门,在春节放假的最后一天,办妥了福州亿城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所需的审批手续。

  这是闽侯县推行“多证同发”审批服务以来首次实现“九证同发”,也是优化营商环境,为群众办实事的又一务实之举。

  截至目前,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先后为9个项目提供“多证同发”审批服务,为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福州亿城置业底价竞得闽侯1幅商业用地

  2024年9月30日,福州亿城置业有限公司以底价4100万元竞得闽侯2024-01号地块,楼面价2291元/㎡。

  出让公告显示,闽侯2024-01号地块位于甘蔗街道双池村,用途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6628㎡(9.94亩);容积率:1.0<FAR≤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

  出让公告约定:

  1、本宗地出让面积9.94亩(6628平方米),其中实用地面积8.94亩(5963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1.0亩(665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2、本宗地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0平方米,其中酒店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不能分割销售、分割转让和分割抵押,仅允许整体转让和整体抵押。

  同时宗地竞得人应在建筑物一层设置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18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且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4、宗地交地、开竣工时间:上述宗地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2025年1月15日前)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地块内建筑物残值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清理)。

  宗地的竞得人应在2025年10月15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应在2028年10月15日之前(双方认定的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5、竞得人必须在属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所有税收应在当地依法缴纳。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外透露,2月5日该局联同县住建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多部门向福州亿城置业有限公司街心市集项目一次性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9本证书。

  为促进建设项目节后尽快动工建设,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相关部门,在春节放假的最后一天,办妥了福州亿城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所需的审批手续。

  这是闽侯县推行“多证同发”审批服务以来首次实现“九证同发”,也是优化营商环境,为群众办实事的又一务实之举。

  截至目前,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先后为9个项目提供“多证同发”审批服务,为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福州亿城置业底价竞得闽侯1幅商业用地

  2024年9月30日,福州亿城置业有限公司以底价4100万元竞得闽侯2024-01号地块,楼面价2291元/㎡。

  出让公告显示,闽侯2024-01号地块位于甘蔗街道双池村,用途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6628㎡(9.94亩);容积率:1.0<FAR≤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

  出让公告约定:

  1、本宗地出让面积9.94亩(6628平方米),其中实用地面积8.94亩(5963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1.0亩(665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2、本宗地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0平方米,其中酒店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不能分割销售、分割转让和分割抵押,仅允许整体转让和整体抵押。

  同时宗地竞得人应在建筑物一层设置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18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且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4、宗地交地、开竣工时间:上述宗地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2025年1月15日前)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地块内建筑物残值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清理)。

  宗地的竞得人应在2025年10月15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应在2028年10月15日之前(双方认定的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5、竞得人必须在属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所有税收应在当地依法缴纳。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
[阅读全文]
海西房产网官方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关注“海西房产网”,获取楼市新闻资讯。
地产要闻,一手掌握!更多关注@海西房产网官方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6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376587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