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6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闽侯世茂滨江新城A1地块商务、办公1#楼外立面改造项目的公示 ”。
闽侯世茂滨江新城A1地块商务、办公1#楼产权人为林春国、蔡海飞。
目前,该楼外立面出现不同程度损毁(如屋面老化坍塌、外墙石材损坏脱落等),影响整体美观,存在安全隐患。为此,产权人林春国、蔡海飞向我局申请对该楼进行外立面修缮、改造,主要内容如下(详附件):
1.取消屋面装饰造型花瓶、装饰造型窗、凸窗屋面“钟楼造型构筑物等,并简化屋面造型线条;
2.一层及二层南立面局部装饰柱修改及取消,并增设装饰柱间广告位及屋面广告位;
3.调整立面色调及装饰造型。
该外立面改造方案不涉及建筑面积及经济技术指标调整,符合有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本项目外立面改造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2月5日,
2025年1月10日下午,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持召开闽侯世茂滨江新城A1地块商务、办公1#楼外立面改造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了四位专家及相关部门代表对方案进行评审,专家组在听取了设计单位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方案汇报后,进行了认真讨论,愿则同意方案内容。
评审会专家组意见和建议如下:
(1)立面南侧科林斯装饰园柱改为方柱,建设增加细部建筑节点处理,不得影响主体结构安全。
回复:方柱立面涂料分格缝位置增加凹建筑节点处理,增强立体感。
(2)建议屋面深蓝色树丽瓦改为浅兰灰色。
回复:目前凰面深蓝色树脂瓦颜色跟北向周边建筑星面一,不调整颜色。
(3)屋面女儿墙顶广告位形式布置县美观。
回复:屋面女儿墙顶广告位颜色调整一效。
(4)建议深化屋面广告位的结构处理。
回复:二结构深化出图。
闽侯世茂滨江新城A1地块商务、办公1#楼外立面改造项目。位于闽侯县城新区,东至10号楼、西至9路、南邻滨江路、北至新区中路。本子项位于A1地块。建筑占地面积:1549.96平米,总建筑面积:2792.5平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总高度:15.75米。
地块处闽侯县城新区,通过对立面材质、色彩、纹理等的精心搭配,以及对立面造型、线条的设计提升建筑的整体品质感和美观度,营造出舒适、宜人的空间环境,增强居民和使用者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注重整个新区外立面风格的整体性和一致性,避免出现风格迥异、杂乱无章的情况。在改造设计过程中制定统一的设计导则或规范,对建筑的高度、色彩、材质等方面进行控制和引导,形成具有辨识度和特色的区域风貌。
城市的外立面是城市的外在形象,通过改造可以赋予城市独特的风貌。采用现代化的外立面可以提升城市的整体质感。采用简洁流畅的线条,可以营造出具有科技感和时尚感的城市景观,展现城市的活力和现代化程度。居民每天生活在经过改造后的建筑环境中,看到整洁、美观的外立面,心情会更加愉悦,提升居民对居住周边环境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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