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编号:FZ24122500382
诉求标题:买房政策
诉求内容:现状:我太太在婚前自行购置了一套房,目前用她个人的公积金在还房贷。 我们夫妻二人现在打算购置第二套房,是否可以用我个人的公积金贷款?二套房的利率是多少
事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于 2024-12-25回复意见: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依据您的诉求,若您目前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想为该套住房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异地购房贷款),申请条件之一为:缴存人家庭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仅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结清的,因您太太婚前住房为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故您无法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若您后期想为该套住房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异地购房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贷款用途必需是用于购买福州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自主产权或共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不含别墅)。具体包括:新建商品住房、钢混结构的“二手”住房;
(二)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且已连续按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
(三)缴存人家庭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不含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
(四)缴存人家庭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仅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结清的;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确认的住房贷款标准执行;
(六)借款申请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七)借款申请人同意将所购买的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八)办理纯公积金贷款(含贴息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含贴息贷款)的借款申请人还应符合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九)新建商品房需满足:开发商所销售的楼盘已在公积金中心备案;
(十)申请本地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另满足条件: 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执行,其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执行。
若符合条件,可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至购房所在地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网点申请办理: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二)借款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借款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四)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五)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住房套数查询证明 (六)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 (七)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另提供: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 ②已付购房款的发票 (八)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另提供: ①卖方产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②卖方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③已付购房款资金托管凭证或已付购房款付款凭证 ④不动产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 备注: 因篇幅所限,详情见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查阅。
三、根据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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